南寧調整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的通知政策解讀
南寧調整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的通知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加大對繳存職工購房需求的支持力度,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經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了《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的通知》(南金管規〔2022〕1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將《通知》政策內容解讀如下:
一、本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本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是根據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發展需要,同時為進一步滿足繳存職工日益增長的住房貸款需求,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對繳存職工購房需求的支持力度,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通過征求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的意見和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經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形成的。
二、本次政策調整適用的范圍對象是什么?
本通知適用的對象為:
1.在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靈活就業人員;
2.在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城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的在職職工,且戶籍地在南寧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范圍內,并購買南寧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的。
三、關于于高層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否適用本次政策調整?
根據《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高層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南金管規〔2020〕2號)“對我市A類、B類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寬至貸款限額的4倍。C類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寬至貸款額度的2倍。D、E類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寬至貸款限額的1.5倍”的規定,本次政策調整后,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80萬元計算, A、B類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為320萬元;C類人才在南寧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160萬元;D、E類人才在南寧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120萬元。
四、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貸款利率、貸款額度計算標準等是否有調整?
本次政策調整僅為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的調整,對于首付款比例、貸款期限、貸款利率、貸款額度計算標準等的相關規定仍依據《南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南金管規〔2021〕3號)《南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實施細則》(南金規〔2022〕3號)的要求執行。
五、此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調整的執行日期從何時開始?
本次政策調整自2022年5月1日施行。在2022年5月1日前已提交貸款申請的,仍按調整前政策執行。
發表評論




暫時沒有評論,來搶沙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