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濱湖區安置房轉性商品房受讓方要什么條件?
無錫濱湖區安置房轉性商品房受讓方要什么條件?

1、意向受讓方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穩定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承諾受讓資金來源合法。
4、其他說明
(1)此次轉讓方式為單套分別轉讓。
(2)標的物的結構、裝修、水、電、氣、暖等交接以現狀為準。
(3)轉讓底價含土地出讓金。
2、最終受讓方在簽署《產權交易成交確認書》時需向產權交易機構支付交易服務費(即由無錫市遠東產權交易中心向最終受讓方收取)。
3、最終受讓方在收到成交確認書后應當籌集資金準備支付剩余房款(如需貸款則需提前與銀行進行溝通,了解自己的可貸款額度)。
4、最終受讓方需在網簽通知規定的期限內辦理正式網簽。
6、雙方在交納完畢相關稅費,最終受讓方繳清全部價款(如需貸款的則需銀行出具過戶件)后,至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7、最終受讓方在全部價款結清后(轉讓方確認收到全部價款)至轉讓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交接期限按網簽合同約定執行)。
8、交付中涉及的相關稅、費,由交易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各自承擔;房屋維修基金、登記、服務等費用由最終受讓方按市標準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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