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參保人重復參保可以拿兩份養老金嗎?
中山參保人重復參保可以拿兩份養老金嗎?

答:參保人不能同時享受兩地養老待遇。需要辦理跨區域參保人員合并、繳費信息歸集工作。
1、參保人在廣東省內跨地區存在繳費記錄的情況,且符合在我省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參保人向我省最后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相關業務,由最后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做好跨區域參保人員合并、繳費信息歸集工作。
2、參保人在廣東省外存在多地參保繳費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申領養老保險待遇時,無需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可向待遇領取地申請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3、由于重復時間段內繳納的養老保險年限不能累計,重復繳納的社保費用可以在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時,申請退回其中一份重復繳納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金額。
注意:兩地同時繳納社保會造成重復繳納,同時段參保年限不能合并計算,參保人也無法領取兩份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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