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弘微傳文言文逐字翻譯 謝弘微文言字詞翻譯
謝弘微傳文言文逐字翻譯 謝弘微文言字詞翻譯

原文:謝弘微,陳郡陽夏人也。譯文:謝弘微,是陳郡陽夏人。原文:父恩,武昌太守。從叔峻,司空琰第二子也,無后,以弘微為嗣。譯文:父親叫謝思,任武昌太守。堂叔謝峻是司空謝琰的第二個兒子。謝峻自己無子,就以謝弘微為繼子。

原文:弘微本名密,犯所繼內諱,故以字行,童幼時精神,端審時,然后言,所繼叔父混名知,人見而異之,謂思目此兒,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譯文:謝弘微本名密,因為觸犯了繼母的名諱,所以就用字代名。謝弘微孩童時期,風采充溢,但卻端莊謹慎,遇上適當的時機才説話,他繼父的弟弟謝混有知人之名,見到謝弘微,認為他不同于尋常之人,謝混對謝思説:“這個孩子深沉早慧,將成為才行出眾之人,有這樣的兒子,滿足了。”
原文:弘微家素貧儉,而所繼豐泰,唯受書數千卷,遣財祿秩,一不關豫。
譯文:謝弘微自己家里一向貧寒,而繼父産業卻很豐盈,他卻只承繼接受了繼父的幾千卷書而已,遺産俸祿,一概不加過問。
原文:混風格高峻,少所交納,唯與族子靈運、瞻、翟、弘微并以文義賞會。
譯文:謝混的風格高尚峻潔,很少同人交往。只同他的族子謝靈運、謝瞻、謝翟、謝弘微等人因賞析文義而聚會。
原文:嘗共宴處,居在烏衣巷,故謂之烏衣之游。瞻等才辭辯富,弘微每以約言服之,混特所敬貴,號曰微子。
譯文:曾經一同游宴歇息,居住在烏衣巷,所以稱之為烏衣之游。謝瞻等人才氣橫溢,機智善辯,文辭流暢,謝弘微每每以簡約的言語使眾人信服,謝混特別敬重他這一點,稱他為微子。
原文:義熙八年,混以劉毅黨見誅,妻晉陵公主以混家事委以弘微。
譯文:義熙八年,謝混因為是劉毅的同黨被誅,公主便把謝混家事托付給謝弘微。
原文:弘微經紀生業,事若在公,一錢尺帛出入,皆有文簿。高祖受命,晉陵公主降為東鄉君。
譯文:謝弘微為謝混家經營生計,管理産業,辦事如同在官府辦公一般,一枚錢一尺帛收入支出,都有賬冊記載。謝弘微調任通直郎。高祖登上帝位之后,晉陵公主降為東鄉君。

原文:自混亡,至是九載,而室宇修整,倉廩充盈,門徒業使,不異平日。
譯文:因為謝混在前一朝代獲罪,東鄉君節義可嘉,高祖允許她回歸謝氏。從謝混死,到這時已有九年,但謝混家屋宇整齊,倉廩充盈,仆人聽從使喚,各有所業,和平常沒有什么不同。
原文:田疇墾辟,有加于舊。中外姻親,道俗義舊,入門莫不嘆息,或為之涕流,感弘微之義也。
譯文:田地的開墾種植,比原來更有增加。本族外姓的親戚,朋友故舊,凡是來看東鄉君回歸的人,進門見到這么齊整的家境,沒有誰不感慨嘆息,甚至有人為之流淚,深為謝弘微的德義所感動。
原文:性嚴正,舉止必循禮度。事繼親之黨,恭謹過常。太祖鎮江陵,弘微為文學。
譯文:謝弘微生性謹嚴端方,舉止必定遵循禮度,事奉繼父的親族,恭敬小心,超過常人。太祖鎮守江陵,以謝弘微為宜都王文學。
原文:母憂去職,居喪以孝稱,服闋逾年,菜蔬不改。兄曜歷御史中丞,元嘉四年卒。
譯文:謝弘微因為母親去世離職,居喪期間以孝道著稱,除服后超過一年,仍舊素食不變。謝弘微的兄長謝曜歷任御史中丞,元嘉四年去世。

原文:弘微蔬食積時,哀戚過禮,服雖除,猶不啖魚肉。弘微少孤,事兄如父,兄弟友穆之至,舉世莫及也。
譯文:謝弘微為他多時吃素食,哀戚超過常禮,雖然服喪期滿,還是不吃魚肉。謝弘微從小失去父母,事奉兄長如同事奉父親,兄弟之間非常友愛和睦,當代沒有人能夠趕得上。
原文:弘微口不言人短長,而曜好臧否人物,曜每言論,弘微常以它語亂之。
譯文:謝弘微口中從不説別人壞話,而謝曜則喜歡評議人物,每當謝曜在言談中涉及別人時,謝弘微就常用別的話題岔開。
原文:九年,東鄉君薨,資財鉅萬,園宅十余所,奴僮猶有數百人。
譯文:元嘉九年,東鄉君薨,留下資財非常多,園宅十余所,奴仆尚有數百人。
原文:弘微一無所取,自以私祿營葬。曰:“親戚爭財,為鄙之甚。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豈復見關。”
譯文:而謝弘微一無所取,自己以私人官俸營辦東鄉君喪事。謝弘微説:“親戚之間爭奪財産,可算是最為鄙賤之事,現在財産多則分用,少則共用,不至于困乏就行了,身死之后,哪里還去管它。”
原文:十年,卒,時年四十二,上甚痛惜之,使二衛千人營畢葬事,追贈太常。
譯文:元嘉十年去世,死時四十二歲。謝弘微死,皇上十分痛惜,派二衛千人營辦喪事,一直到葬事完畢。朝廷追贈謝弘微為太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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