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怎么繳費?
中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怎么繳費?

參加中山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享受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每年從上年征收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劃撥2%作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個人無需繳費。
《中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辦法》將于2021年12月1日施行,該辦法擴大了參保范圍,將持本市居民居住證的人員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享受與本地城鄉居民同等的繳費、財政補助和待遇。
集中參保繳費期: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參保人未按規定時間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次年1月1日起暫停享受本辦法規定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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