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享受時間
洛陽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享受時間

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享受時間: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參保待遇
(一)住院醫療待遇
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下由個人支付;起付標準以上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

14 周歲以下(含 14 周歲)參保居民起付標準減半;我市參保居民在縣級及以上中醫醫院住院的,其住院報銷起付標準在同級醫療機構規定標準基礎上降低 100元。參保居民使用中醫藥服務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提高5%。中醫藥服務項目指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的中藥飲片、中成藥、中藥制劑和中醫診療項目。
(二)普通門診醫療待遇
參保居民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按照50%比例報銷,年度報銷封頂線260元/人。原個人(家庭)賬戶余額不清零,可繼續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等基層醫療機構使用完畢為止。
參保居民經定點醫療機構規范診斷確診為高血壓、糖尿病,需要采取藥物治療但未達到我市特殊疾病門診和河南省重特大疾病門診保障標準的患者,目錄范圍內的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可納入門診統籌報銷范圍,政策范圍內藥品費用按照50%比例報銷,年度報銷封頂線為24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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