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西崗區困難企業穩崗返還補貼申請流程
大連西崗區困難企業穩崗返還補貼申請流程

一、文件依據
《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的通知》(大人社發〔2020〕159號)
二、支持范圍
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采取有效措施穩定就業崗位的參保企業,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支持范圍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游、住宿、餐飲、會展、零售、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冰雪體育等行業的中小微企業,以及制造業的小微企業。
三、申請條件
(一)申請困難企業穩崗返還的參保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自2019年1月起在我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未足額繳納的可在補繳后申請;
2.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省及我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
3.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規定標準。“裁員率”按照申報企業2019年度領取失業保險金總人數與本企業2019年度月平均繳費人數之比計算;
4.企業申報時資產負債率不超過80%;
5.2019年第四季度(含)以來連續兩個自然季度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較上一年度同比下降50%以上,或連續兩個自然季度進(出)口額較上一年度同比下降30%以上;
6.2020年以來,上述第5款企業所申報指標在申報前任一季度環比回升10%及以上;
7.與工會組織協商或經職工代表大會(全體職工討論)制定穩定就業崗位措施。
(二)對市政府認定為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的,且滿足上述(一)中1、2和3款的,可申請困難企業穩崗返還。
(三)對被列入“信用中國(大連)”網站“失信聯合懲戒名單”,以及被列入“僵尸企業”名錄的企業,不予返還失業保險費。
(四)以獨立繳費單位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并按照規定參保繳費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申請困難企業穩崗返還。
(五)2019年已獲批困難企業穩崗返還的企業,2020年可繼續申請,前次獲批時使用過的企業經營狀況支撐材料不可重復使用。符合條件的企業需在2021年1月31日前進行申報。
(六)已享受穩崗返還或困難企業穩崗返還的企業,需承諾在得到返還后一年內不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我市2020年度城鎮登記失業率。
四、返還標準
對面臨暫時性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標準,按6個月的大連市2019年度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即人均返還7701元)和申報企業2019年度平均繳費人數確定。
穩崗返還資金一次性發放,同一企業同一年度普通穩崗返還和困難企業穩崗返還不能兼得。
五、經辦流程
(一)企業申報
申報企業攜帶以下材料到企業注冊地所在的街道公共事業服務中心分中心進行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2021年1月31日。
1.《2020年西崗區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申報承諾書;
4.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大會審議通過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措施的決議,附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措施(須同時加蓋單位公章和工會組織公章;如單位無工會組織,需加蓋單位公章并有全體職工簽字)。
(二)審核認定
1.初審:區公共事業服務中心各街道分中心對申報企業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初審,確定企業是否符合申請條件以及享受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穩崗返還資金數額;
2.復審:區公共事業服務中心對初審符合條件企業進行復審確認;
3.公示:復審通過的企業名單,在區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審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公示無異議的申報企業進行審批。
(三)資金發放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審批通過企業相關情況報市人社部門,由市人社部門將返還資金撥付至企業。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39661885
區公共事業服務中心咨詢電話:39661801
附件1:2020年西崗區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申請審批表
附件2:企業穩崗返還申報承諾書
附件3:西崗區各街道業務受理部門辦公地址及聯系方式
西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西崗區公共事業服務中心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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