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溫州鹿城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請流程
2022溫州鹿城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請流程

截止日期:2022年5月15日

(一)單位申報。
申請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受理后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并將符合初審條件的人員名單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
(1)本人及配偶身份證(護照)等;
(2)單位公示現場照片、公示材料及公示結果;
(3)與在鹿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的全職聘用合同和相應證明材料;
(4)已以在鹿用人單位為主體繳納社保(職工養老、職工醫療、機關養老至少繳納一種)6個月以上證明材料,且目前為在保狀態;
(5)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相關法人登記證書等證明材料,以及用人單位近6個月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完稅證明;
(6)F1類人才需相應提供中小學(幼兒園)、醫療衛生機構貢獻積分值計算表及證明材料、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近兩年年工資薪金所得額達到10萬元及以上的證明材料即《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和《個人所得稅繳納記錄》;
(7)婚姻狀況材料。
鹿城區受理范圍為本轄區內用人單位。企業隸屬關系原則上按注冊地確定隸屬關系,注冊地與主要稅收地不一致的以主要稅收地為準,主要稅收地以稅務部門意見為準。省部屬在溫企業以由在溫設立的分支機構所在地負責受理。
(二)審核準入。
各職能部門統一登錄人才住房系統,在受理后30日內完成資格審核工作,其中區委人才辦牽頭會同人社、教育、衛健等部分審核人才資格條件;區住建部門負責審核人才住房資格條件。不動產(房屋)登記、交易、婚姻、社保等信息以審核時市大數據服務平臺反饋信息為依據。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名單經區住建部門和區委人才辦確認后予以資格準入登記。
(三)搖號選房。
區住建部門根據房源情況和通過資格審核人才數情況,制定認購方案,并在區政府網站發布認購公告。搖號選房委托公證機構實施,按照人才層次類別從高到低搖號選房。同層次人才先搖取順序號,再按順序號分組選房,在規定的時間內確定具體房號,同組先選先得,選房后簽訂配售確認單,具體流程以發布的認購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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