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溫州鹿城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請時間及入口
2022年溫州鹿城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請時間及入口

截止日期:2022年5月15日

申請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受理后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并將符合初審條件的人員名單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用人單位登錄“溫州人才云服務平臺”--“申報事項”--“人才住房配售”進行填報申請。
(1)本人及配偶身份證(護照)等;
(2)單位公示現場照片、公示材料及公示結果;
(3)與在鹿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的全職聘用合同和相應證明材料;
(4)已以在鹿用人單位為主體繳納社保(職工養老、職工醫療、機關養老至少繳納一種)6個月以上證明材料,且目前為在保狀態;
(5)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相關法人登記證書等證明材料,以及用人單位近6個月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完稅證明;
(6)F1類人才需相應提供中小學(幼兒園)、醫療衛生機構貢獻積分值計算表及證明材料、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近兩年年工資薪金所得額達到10萬元及以上的證明材料即《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和《個人所得稅繳納記錄》;
(7)婚姻狀況材料。
鹿城區受理范圍為本轄區內用人單位。企業隸屬關系原則上按注冊地確定隸屬關系,注冊地與主要稅收地不一致的以主要稅收地為準,主要稅收地以稅務部門意見為準。省部屬在溫企業以由在溫設立的分支機構所在地負責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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