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的可傳性原理 力的可傳性原理只適用于剛體
力的可傳性原理 力的可傳性原理只適用于剛體

力的可傳性原理:作用于剛性體上某點的力,可以沿著它的作用線移到剛體內任意一點,并不改變該力對剛體的作用。力是物體對物體的作用,力不能脫離物體而單獨存在。兩個不直接接觸的物體之間也可能產生力的作用。

力的基本概念與性質
1、力的定義
力是一個物體對另一個物體的作用。拉、提、推、壓、吸引、排斥、摩擦、碰撞等作用都叫做力的作用,簡稱為力。

2、力的性質
(1)物質:力是物體(物質、質量)對物體(物質、質量)的作用,一個物體受到力的作用,一定有另一個物體對它施加這種作用,力是不能擺脫物體而獨立存在的。
(2)相互性:(相互作用力)﹔任何兩個物體之間的作用總是相互的,施力物體同時也一定是受力物體。

(3)矢量性:力是矢量,既有大小又有方向。
(4)同時性:力同時產生,同時消失。
(5)獨立性:一個力的作用并不影響另一個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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