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提供投顧服務?這家券商遭警示函
違規提供投顧服務?這家券商遭警示函

中國基金報記者 顏穎
營業部的“全方位”服務客戶,還需建立在合規管理的基礎上。
7月8日,江蘇證監局對長江證券鹽城世紀大道營業部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并對營業部負責人和合規人員出具警示函,理由是營業部內部控制不完善。

近年來為打造“私域流量”,加強服務客戶能力,券商員工通過微信與客戶溝通、在微信群里發布消息也屬日常。但在信息管控方面,屢有一線員工出現合規問題。
營業部+負責人收三張罰單
具體來看此次長江證券鹽城世紀大道營業部的違規之處——

江蘇證監局指出,在日常監管過程中發現,長江證券鹽城世紀大道營業部在未和客戶簽訂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營業部多名員工在未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登記為證券投資顧問的情況下,就證券市場、證券品種的走勢,投資證券的可行性,在微信群中向公眾發送個股分析、預測或建議等相關信息。
根據《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向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的人員,應當具有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登記為證券投資顧問。證券公司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應當保證證券投資顧問人員數量、業務能力、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與服務方式、業務規模相適應。
此外,證券公司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應當與客戶簽訂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并對協議實行編號管理。證券投資顧問應當根據了解的客戶情況,在評估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和服務需求的基礎上,向客戶提供適當的投資建議服務。
未與客戶簽訂協議、且員工未取得投顧資格,在微信群中向不特定對象發送個股分析預測等信息,這自然違反了監管要求。
基于此,江蘇證監局認為上述情況反映了該營業部內部控制不完善,決定對其采取責令改正的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朱某鳳作為長江證券鹽城世紀大道營業部負責人,江蘇證監局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作為長江證券鹽城世紀大道營業部合規人員,何某未就營業部的風險隱患向公司合規負責人報告并參與其中,江蘇證監局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社交平臺“薦股”謹防合規問題
微信早已成為大家日常工作離不開的工具,近年來為打造“私域流量”,加強服務客戶能力,券商員工通過微信與客戶溝通、在微信群里發布消息也屬日常。不過,在信息管控方面,屢有一線員工出現合規問題。
今年3月,深圳證監局對安信證券汕頭分公司出具警示函。該分公司投資顧問在公司微信群發布《仁者無敵-2022中國股市預測》的股市相關預測,對行業、市場的評論意見不審慎,被轉發并對外傳播,引起媒體輿論廣泛關注。經核查,該分公司未嚴格根據內部制度要求對微信群消息進行監控管理,未對投資顧問相關執業行為進行有效管控。

為此,深圳證監局對安信證券汕頭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對該投資顧問采取監管談話措施。并要求轄區各證券公司和投資咨詢機構應當引以為戒,嚴格落實對投資顧問執業行為和從業人員公開言論的管理,為投資者提供專業、嚴謹的投資顧問服務,避免因不當言論引發輿論質疑、影響正常市場秩序。
類似地,今年2月,江西證監局對任職于國泰君安江西分公司的易某某下發監管函。易某某擔任贛江-同興投顧產品的投資顧問,在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過程中,存在通過微信及微信群向投資者發布誤導性陳述的行為。國泰君安江西分公司也被責令改正。
今年4月,陜西證監局發現韓某在世紀證券陜西分公司任職期間,通過某網絡平臺作出買入、賣出或者持有具體證券的投資建議。陜西證監局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要求其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切實規范自身執業行為。
在此之前,重慶證監局2021年的一份監管函顯示,華西證券某營業部員工通過過新浪微博、小紅書APP等公眾媒體發布買賣具體證券的投資建議,且未在中證協注冊登記未證券投資顧問,同樣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編輯: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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