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高校大學生國家助學金政策指南(對象+標準+條件)
廣西高校大學生國家助學金政策指南(對象+標準+條件)

(一)資助對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其中,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返貧致貧風險未消除的監測對象家庭學生(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突發嚴重困難家庭學生)、城鄉低保家庭學生、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孤兒全部納入享受國家助學金范圍。
(二)資助標準:國家助學金分為兩檔執行。一等國家助學金為每人每年補助4300元,二等國家助學金為每人每年補助2300元。
(三)基本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5.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6.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四)申請、審批、發放流程:
1.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遞交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2.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后,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學校于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公示無異議后,于每年10月31日前,將本校當年國家助學金政策的落實情況報自治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學校按規定將國家助學金發放給受助學生。
(五)相關事項
在同一學年內,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或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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