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怎么申請?
青島市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怎么申請?

此項補貼為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其中一個申領對象為青島行政區域內,招用經本市認定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
★申領所需材料★
須提報符合條件招用人員名單、銀行代發工資明細賬單或工資發放憑證(需本人簽字和單位蓋章)等材料,并對所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承諾。其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機構申領補貼的,還須提報自用職工人員名單、外包服務協議、勞務派遣協議、勞動合同等材料。
★申領程序★
1、申請
用人單位可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到注冊地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現場申請。
2、審核
補貼申領單位注冊地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負責初審,區(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負責復核,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審批。審核存疑的,應組織工作人員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采取電話抽查、實地核查等方式進行核實。【】
3、發放
審批通過后,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單位銀行基本賬戶、單位代扣代繳社保費銀行賬戶或單位其他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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