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戶口遷入市內后如何申請遷回農村原籍?
無錫戶口遷入市內后如何申請遷回農村原籍?

服務對象
在農村地區有產權住房的無錫籍居民
辦理地點
戶籍地派出所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夏令時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a、戶口簿
b、身份證
c、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d、現戶口所在地無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向農村地區遷移戶口:
(六)本人在農村地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和承包土地,在現戶口所在地無合法穩定住所、無合法穩定就業的;
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房屋所有權人或者承租人可以向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家庭戶立戶,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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