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壽縣人才綠卡申請指南
靈壽縣人才綠卡申請指南

(一) 申請條件
靈壽縣域內用人單位從市外、國(境)外引進到靈壽縣工作或創業的以下人才(人才類別):
1.全日制學士學位及以上優秀畢業生;
2.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引進的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和緊缺工種技師;
3.符合我縣產業發展需求,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具有某種特殊技能或專長的人才。
第一類人才為2017年以后的應屆畢業生和2018年之后從靈壽縣外引進到我縣工作的優秀畢業生,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第二、三類人才為2018年之后從靈壽縣外引進到我縣工作的,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
特別提醒:2017年1月1日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申報人和2018年之后引進到我縣以職稱申請綠卡的申報人,除提交必備審核材料外,還需上傳畢業以來全部的繳納養老保險記錄單(養老保險記錄不得中斷超過6個月,如若超過需做出說明)。
已持有石家莊市人才綠卡A卡、B卡的人才,憑卡可享受靈壽縣人才綠卡服務項目(資金補助項目按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不再發放靈壽縣人才綠卡。
(二)申請程序
具體步驟:
第一步,申請人所在單位對申請人提交的各類材料進行初審,并在單位出具的材料和《申請表》上蓋章;
第二步,申請人單位為縣屬機關、事業單位的,將《申請表》報送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申請人單位為企業的,將《申請表》報送單位所在鄉鎮審核蓋章;
第三步,申請人將申請材料(包括人才綠卡申請表、網上申報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交縣人才綠卡服務窗口審核。
注:申請表需黏貼1寸個人照(不限底色),其中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或鄉鎮黨(工)委意見處需加蓋公章、領導批示、簽字及日期。
3.綠卡制卡。通過資格審核的綠卡申請人,由靈壽縣人才綠卡服務窗口統一制發人才綠卡。制卡完成后,將通過短信或電話通知方式告知申請人,請確保所留聯系方式正確、暢通。
(三)申請人才綠卡需準備材料清單
網上申請時,需上傳2-12項材料原件掃描件或完整清晰照片(注意圖片順序,不可顛倒,不可使用網頁截圖或復印件)。
特別注意:2017年1月1日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申報人和2018年之后引進到我縣以職稱申請人才綠卡的申報人,處提交必備的審核材料外,還需上傳畢業以來全部的繳納養老保險記錄單(養老保險記錄不得中斷超過6個月,如若超過,需做出說明)。
1.《靈壽縣人才綠卡申請表》(一式4份,正反面打印)。
2.身份證或護照原件(1份)。
3.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專升本、研究生需提供專科、本科、研究生全部畢業證及學位證,1份)。
4.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5.《普通高校錄取考生綜合信息登記表》原件(1份,本科生提交,研究生不需提交。 可在個人檔案中查找,如若遺失:河北籍考生可攜帶個人身份證至石清路9號辦理,外省考生可上傳其他證明院校批次的有效佐證材料。)
6.在校期間獲得獎學金、優秀畢業生、三好學生等獎勵證書原件(1份,非必要)。
7.省、市、縣社保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參保證明,如果申請人社保是由本單位委托第三方代繳的,則需本單位出具第三方代繳的證明(1份,單位蓋章)。
8.企業最近一個月完稅證明原件(1份,單位蓋章),可咨詢稅務窗口或本單位財務部門。
9.用人單位開具工資表或收入證明(1份,單位蓋章)。
10.申請人所在單位開具的在職證明,并簡要說明申請人入職以來是否廉潔、有無違法犯罪情況以及有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情況(1份,單位蓋章)。
11.現單位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原件或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復印件(1份,單位蓋章);從靈壽縣外引進的,還需提供縣外原工作地社保部門出具或社保網打印的養老保險參保憑證(1份);自主創業的需提交營業執照原件及稅務部門出具的最近一個季度的完稅證明(1份)。
12.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1份)。
靈壽縣人才綠卡服務窗口地址:靈壽縣人力資源服務工作站(靈壽縣人民西路、職教中心西行約90米路南)/靈壽縣委組織部人才股
聯系電話:82961668/8296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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