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深化標準地改革推動農業發展高質高效
浙江深化標準地改革推動農業發展高質高效

浙江標準地改革正在從工業領域向農業領域拓展。浙江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公布的《關于推進農業標準地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出,以農業標準地為切入口,統籌推進農村土地流轉、糧食生產安全、農民權益保護等集成改革,推動農業發展向高質高效轉變。

6月29日,空中俯瞰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巖鎮里葉村的大片荷田。新華社記者 徐昱 攝
根據指導意見,各市、縣(市、區)在保持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委托流轉、整村流轉等方式,引導土地經營權集中連片流轉,實現規模化經營。同時,科學制定農業標準地招引項目標準,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土地用途管制基礎上,兼顧經營主體標準、生產過程標準和投入產出標準,綜合考量主體資質、投入產出、規模年限等控制性指標,形成農業標準地招引項目標準。
指導意見指出,設施農業用地、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優先保障農業標準地項目。深化涉農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積極推進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改革方式,全面推行“一窗通辦”“一網通辦”“全省通辦”。
據悉,2022年,浙江省確定11個以上縣(市、區)作為省級試點,其他縣(市、區)選擇1個以上鄉鎮(街道)作為縣級試點,在條件成熟基礎上逐步推開;到2025年,農業標準地改革實現省域全覆蓋。(記者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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