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區蘆苞鎮2022年積分入學辦理公告
佛山三水區蘆苞鎮2022年積分入學辦理公告

(一)籌備發動階段(3月至4月21日)。
(二)積分受理階段(4月22日至5月20日)。
(三)首輪公示及受理復核(6月6日至6月17日),流管部門受理新市民對于積分結果的異議和復核申請。
在蘆苞鎮實際居住并持有蘆苞鎮有效居住證的新市民,可在蘆苞鎮的公辦小學有積分學位的情況下,為適齡隨遷子女或被監護人申請蘆苞鎮內公辦小學一年級學位。
說明: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必須是年滿6周歲、不超過7周歲的適齡兒童,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出生;兒童年齡超過7周歲(即2015年9月1前出生)的,報名時需提供《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兒童延緩入學證明》,或者兒童所在戶籍地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本地區實行七周歲入學的相關說明材料,才受理積分申請。
三水區區級或任一鎮(街道)行政服務中心均可受理。
(二)現場辦理。申請人按照預約日期和時間段持所需材料到約定的行政服務中心積分入學窗口提出申請。為確保資格符合、資料齊全、錄入準確,現場辦理需由流管部門首先對申請材料進行預審,然后才由窗口工作人員收件錄入。
(三)審核評分。流管部門會同各職能部門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評分。各職能部門應在規定時限內通過積分系統完成評分工作,在評分過程中如發現申請材料需進一步補充核實的,由各職能部門直接通知申請人到各鎮(街道)流管部門進行提交。
(四)積分匯總排名公示。由流管部門匯總各職能部門評分結果進行排名公示。公示期間,各鎮(街道)流管部門應當妥善受理新市民提出的異議和投訴,各職能部門配合做好分數復核,經復核后確有分數和排名進行調整的,調整后進行第二輪公示。
(五)填報志愿。在首輪積分排名公示時,家長可登錄三水區公辦小學招生報名系統填報志愿,必須填報2間“報讀志愿學校”,具體填報要求在積分排名公示時公布。
(一)新市民及其配偶無需同時申請積分制服務,只需積分高一方申請即可。
(二)申請蘆苞鎮公辦小學一年級學位的在蘆苞鎮范圍內按積分高低進行排名,在總積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況下,以首次在我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先后時間確定排名,先辦證者,排名在前。
申請積分入學并非全部保障入讀公辦小學,按積分學位數量,根據所有積分申請人總積分排名,從高到低錄取,錄滿即止,被錄取學生為普通借讀生。
學校安排原則:
普通借讀生以積分從高到低排名次序安排入讀學校,先按第一志愿安排學校,如第一志愿額滿,則按第二志愿安排學校,如兩個志愿都額滿,則由教育辦統籌調配。如不服從調配,取消學位資格。
(一)申請時請一次性提交積分材料,申請受理后原則上不再受理補交新的積分材料;如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提交新材料或因評分職能部門要求補充佐證材料的,申請人需到居住地所在鎮綜合治理辦公室(流管)提交。
(二)進入行政服務中心需出示健康碼,請申請人提前申領“粵康碼”或“佛山電子通行證”,自覺配合防疫工作要求,注意做好個人防護。
(三)積分總分較低的家長請做好為小孩入讀民辦學校或回戶籍地就讀的規劃,以免影響小孩的入學。
(四)家長必須持有蘆苞鎮的有效居住證才能申請蘆苞鎮學校積分入學,請家長們認真研讀附件1《三水區新市民積分入學證明材料申辦指引》和附件2《積分入學指標》,做好申請積分的相關準備。
附件1:《積分入學指標》
附件 2:《三水區新市民積分入學證明材料申辦指引》
佛山市三水區蘆苞鎮教育辦公室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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