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購買商品房落戶指南
桂林購買商品房落戶指南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5:00-18:00
公民購買商品房申請落戶,需持有效證件、材料到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獲批準后,憑《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辦理遷出,再持《戶口遷移證》到落戶地辦理遷入登記。區內戶口遷移實行網上審批,免開具《準遷證》和《戶口遷移證》。
1、*入戶申請2、*居民戶口簿3、*居民身份證4、*房產證(未辦理房產證的需提供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和契稅發票以及水電物業發票)5、*落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接收證明和勞動(聘用)合同;落戶在家庭的提供居民戶口簿6、有父母子女隨遷的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原始戶籍檔案資料、DNA鑒定(隨父落戶提供)、法院文書,公證文書等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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