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全域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
長三角全域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

10月20日,根據公安部統一部署,長三角區域公安機關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啟動了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實現辦證更方便、領證更快捷、服務更智能。長三角區域內戶籍居民在異地工作、學習、生活,需首次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在就近任一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受理點申請即可,免去異地來回奔波之苦。領證時,可自由選擇受理窗口領取或郵遞方式領取。
自10月20日上線以來,長三角區域公安機關已受理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業務5571筆。滬蘇浙皖戶籍地以外居民暫不予受理,全國范圍內實行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工作將在公安部指導下有序推進。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滬蘇浙皖戶籍人口。
滬蘇浙皖四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業務辦理窗口均可受理。
(一)年滿16周歲:申請人本人交驗《居民戶口簿》以及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
(二)未滿16周歲:監護人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以及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還需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如未登記與申請人親屬關系則需提交申請人出生醫學證明等其他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
申請人可自愿選擇到受理點現場領取或通過速遞方式領取居民身份證。
1、選擇到受理點現場領取:自申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后,申請人本人攜帶領證回執到受理點,現場核驗證件信息、比對指紋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委托親屬代為領取的,代領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和領證回執,并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2、選擇速遞方式領取證件:選擇速遞寄發的證件自申領之日起10個工作日送達。
1、受理點領取: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可至受理點領取居民身份證。
2、自愿選擇委托郵政速遞方式領取: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送達,郵政速遞范圍為上海市市內,郵政部門收取每證每件15元,并讀取申請人本人“隨申碼”進行簽收(申請人本人不便簽收的,經與郵政投遞員電話確認后,可以委托他人出示“隨申碼”完成簽收。對不持有或使用智能手機有困難無法展示“隨申碼”的,繼續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簽收)。如未能妥投,則由申請人本人前往受理點領取。
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核對證件信息、核驗指紋,確認無誤后簽字領取證件。
申請人無法親自領取的,應在申請時當場辦理委托代領或郵遞手續。受委托人代領證時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領證回執,并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申請人可自愿選擇到受理點現場領取或通過郵遞方式領取居民身份證。
1、選擇到受理點現場領取:自申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后,申請人本人攜帶領證回執到受理點,現場核驗證件信息、比對指紋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委托親屬代為領取的,代領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和領證回執,并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2、選擇郵遞方式領取證件:證件于15個工作日內制作并郵寄至申請人指定地址。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是免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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