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電動車上路標準(最新)
無錫電動車上路標準(最新)

2018年5月15日,國家出臺了最新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電動自行車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整車質量禁超55KG,最高時速不超過25KM/H。此外,電動車新國標還對電動機功率、蓄電池電壓、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方面做出了具體技術要求。
以下車輛無錫禁止上路
①電動輕便摩托車
最大設計車速不大于50KM/H的摩托車,屬于機動車。
②電動摩托車
電力驅動的最大設計車速超過50KM/H.具有兩個或者三個車輪的道路車輛,屬于機動車。
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應當依法經所有人居住地設區的市、縣(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取得電動自行車號牌。
注冊登記需要攜帶:
1、本人有效的身份證明(暫住人口需提供居住證)。
2、購車發票。
3、車輛出廠合格證明原件。
電動自行車自購車之日起三十日內,注冊登記前,可以憑有效購車發票臨時上道路行駛。
1、藍色號牌:無錫本地老國標電動自行車申領的號牌,目前可以繼續使用。
2、綠色號牌:如果車輛符合新國標的可以申領全省統一的制式新號牌。
3、白色號牌:
臨時信息牌針對懸掛外地號牌及無號牌的且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2019年12月31日已停止申領。
提醒:過渡臨時信息牌時間到2024年4月14日截止。根據政府通告,到期所有懸掛備案信息牌車輛不準上路行駛。所以建議市民不要再購買超標車輛,以免給自己造成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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