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銀川開展電動車注冊登記試點工作的通告
2022銀川開展電動車注冊登記試點工作的通告

關于開展電動車注冊登記試點工作的通告
為規范全市電動車登記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試點工作的通知》等相關規定,銀川市自2022年7月15日起啟動電動車注冊登記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電動自行車
(一)注冊登記申請條件
1.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2.電動自行車車輛銷售發票原件。
3.電動自行車車輛產品合格證或進口憑證原件。
4.現場查驗電動自行車。
如電動自行車銷售發票、產品合格證或進口憑證丟失,由電動自行車所有人向銷售商家申請補辦。如銷售商家已停業造成銷售發票、產品合格證或進口憑證丟失后無法補辦的,可到公安交管部門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辦理點當場簽署《來歷承諾書》,審核通過后,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發放正式牌照,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發放過渡期牌照。
(二)車輛號牌說明
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試點工作實行免費登記上牌,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發放漸變綠底黑字式樣號牌,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過渡期管理,過渡期為兩年(2022年5月-2024年4月),發放白底黑字式樣號牌。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老年代步車、場地觀光車等車輛不在本次注冊登記范圍內。
二、電動摩托車(含電動兩輪、三輪輕便摩托車,電動兩輪、三輪普通摩托車)
(一)注冊登記申請條件
1.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原件。
2.機動車來歷證明原件(機動車產品公告停止銷售之前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3.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4.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5.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6.合格證發證日期超過兩年的,車輛需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提供檢測合格報告。
7.現場查驗電動摩托車。
(二)車輛號牌說明
1.電動兩輪、三輪輕便摩托車,最大設計時速不超過50公里,且電機額定功率總和不超過4千瓦的摩托車,發放藍色號牌。
2.電動兩輪、三輪普通摩托車,最大設計時速大于50公里或者電機額定功率總和大于4千瓦的摩托車,發放黃色號牌。
三、注冊登記試點工作監督管理
四、道路交通安全提示
從2022年7月15日起,生產、銷售和購買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一律不予注冊登記。廣大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要及時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請廣大市民朋友安全文明行車,駕乘電動自行車時請規范佩戴安全頭盔,保證行車安全。
特此通告。
銀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2022年7月7日
以上內容來源于2022年7月7日銀川交警發布的《關于開展電動車注冊登記試點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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