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積分落戶指標有什么?
雄安積分落戶指標有什么?

問:積分指標有哪些?
答:細則對積分指標進行詳細規定,主要有10條——
申請人在人社、科技等領域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國家級、省級、新區級獎項的,可依據統一確定的條件和標準積分,獲獎時間自2017年4月1日起計算,只計單次最高分,不累積計算。
申請人在新區創業并帶動10人以上穩定就業的,加12分。穩定就業以就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為標準,帶動就業人數每增加10人,加3分,總分不超過48分。
申請人在雄安新區入庫的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年均5萬元以上的,加5分;年均10萬元以上的,加10分。
依法注冊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根據個體工商戶繳納的稅金,年均納稅20萬元以上的,加10分。
依法登記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人,根據企業在雄安新區繳納的稅金,按照其出資比例計算個人納稅額,年均納稅20萬元以上的,加10分。
申請人有兩項以上納稅額的,各項加分可以累計,納稅指標最高加30分。
細則提出,申請人自新區設立前在雄縣、容城縣、安新縣(含托管區域)連續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連續居住、納稅的,連續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納稅年限均自2017年4月1日起計算。
新區承接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人員申請積分落戶的,在京期間連續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連續居住每滿1年積1分。連續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年限、連續居住年限均自2017年4月1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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