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廣西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辦理指南
2022廣西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辦理指南

申請人應為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或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其中:
(一)退役軍人是指從中國人民解放軍依法退出現役的軍官、軍士和義務兵等人員;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依法退出現役的警官、警士和義務兵等人員也符合申領條件;
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是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配偶、父母(撫養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擔撫養義務的兄弟姐妹。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
(三)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服役期間被部隊除名、開除軍籍的;處于剝奪政治權利期限內的;處于服刑、羈押、通緝期間的。
對于有上述情形的申請人應告知其不符合申請條件。
(四)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制受理申請: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存在嚴重影響身份榮譽的其他情形的。
對有上述情形的申請人應告知其逐級提交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至自治區退役軍人廳,由自治區退役軍人廳不定期組織審議團對申請人的情形綜合考慮相關因素進行審議,審議團作出是否同意受理申請的建議,由自治區退役軍人廳出具確認審議結果的《意見書》,申請人憑《意見書》等相關材料前往戶籍地或常住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申請。審議情況由自治區退役軍人廳報退役軍人事務部備案。
有限制受理情形的申請人,戶籍地不是廣西的,不予受理。
對故意瞞報、隱匿限制受理情形申請優待證,未發證的,及時終止發證流程;已發證的,應立即收回,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申請人在申請優待證前應建檔立卡。
如申請人未建檔立卡或建檔立卡基礎檔案信息不完善,應攜帶相關資料前往戶籍地或常住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建檔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提出申請。
(六)非廣西戶籍地的申請人申請廣西發放優待證的,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申請之日前在廣西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滿1年及以上;2.本人持有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
不受理持有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的港、澳、臺籍對象的申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原則上應向戶籍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申請優待證。
不在戶籍地常住的對象,可向常住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申請優待證。
戶籍地為廣西的申請人可跨市、縣(市、區)申請優待證。
申請人原則上應申請戶籍地所在省份發放的優待證,考慮到常住的情況及后續優待證的送達,不接受在戶籍地所在省份申請常住地省份發放優待證的申請。
申請人可以在常住地申請戶籍地省份或常住地省份發放的優待證。
優待證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優待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兩種。兩種優待證申領條件均符合的對象,可根據意愿選擇申請其中一種優待證。
戶籍地和常住地不在同一省份的申請人,只能申請一地發放優待證。
具有雙重或多重身份的對象,其相關身份均寫入優待證芯片,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優待服務。
(一)對優待證申領工作啟動前退出現役的軍人和已經確認身份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有三種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含代為申請的監護人、受托人)攜帶相關材料前往戶籍地或常住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申請。
申請流程:
(1)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或合作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郵儲銀行、光大銀行)營業網點工作人員向符合條件的對象免費發放《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建檔立卡信息表》,指導填寫并進行預審錄入。
(2)預審錄入完成后通知申請人到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申請。
(3)工作人員告知相關內容,包括:《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申請類別、申請條件、申請發放優待證的省份所確定的合作銀行范圍等。
(4)工作人員登錄系統,首先查看申請人建檔立卡情況,已完善的,直接進行優待證申請辦理;不完善的,應先完善后,再申請辦理。
(5)核對申請人基本信息,填寫申請信息,并檢查相關材料。填寫的申請信息包括職業、行業、開戶銀行、受理申請的服務站、發放單位等;檢查相關材料,包括身份證、退役軍人相關身份或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相關身份證明等材料。
(6)打印《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申領表》及《優待證關聯銀行借記卡信息確認書》,請申請人簽字確認后上傳系統,申請受理過程完成。
(7)工作人員詢問申請人領取優待證的方式,若選擇郵寄送達的,請申請人填寫郵寄地址、收件人及聯系電話。
2.?網上申請。申請人如果已進行建檔立卡且信息完善的,可通過互聯網登錄退役軍人服務平臺,在線提交申請。
申請流程:
(1)申請人登錄網址,按照提示進行實名注冊、登錄。
(2)按照操作提示,上傳照片、完成申請信息填寫。
(3)在確認填寫信息無誤、完成人臉識別、手機號驗證、閱讀并同意信息授權后,提交申請。
(4)系統頁面上方出現“提交成功”,申請受理過程完成。
3.入戶辦理。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應對本轄區內的服務對象進行摸排,掌握情況,主動做好服務。對年齡偏大、行動不便、身患重病、無自理能力、長期臥床等不方便到現場申請的服務對象,可聯系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入戶辦理申請。
申請流程:
(1)受理入戶辦理申請后,工作人員應先核實申請人建檔立卡情況,并有針對性做好入戶準備工作。
(2)入戶前,工作人員提前與申請人(親屬或監護人)聯系,約定入戶時間,一次性告知應當準備的材料。
(3)入戶時,工作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和設備,完善建檔立卡信息,進行優待證辦理操作。同時,告知申請人《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申領表》及《優待證關聯銀行借記卡信息確認書》相關內容,并獲得同意。電子照片可通過網絡發送、移動存儲介質拷貝等形式獲取。
(4)入戶辦理結束后,工作人員應及時將手持設備中的申請信息和電子照片導入系統,檢查無誤后上報縣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進行核實。
(5)申請受理過程完成。
(6)《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申領表》及《優待證關聯銀行借記卡信息確認書》待送達優待證時請申請人確認簽字。
(二)對優待證申領工作啟動后退出現役的軍人和確認身份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
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接收退役軍人時,依對象本人意愿完成申領;
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在確認其身份時,由地方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依對象本人意愿完成申領。具體流程另行確定。
(一)建檔立卡信息完善的申請人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申請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
(2)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電子證件照片(規格為352像素(寬)*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為20K—50K)。
2.委托他人申請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交申請人身份證、照片外,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及書面委托書原件。
書面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委托原因、委托事項、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等情況,并由委托人親筆簽名。
書面委托書由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留存,并拍照上傳至系統。
3.監護人代為申請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交申請人身份證、照片外,還需提供監護人身份證及監護證明,包括但不限于:戶口簿、監護關系公證書、出生醫學證明,或者被監護人所在單位、居住地的村(社區)居委會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的證明材料。
(二)建檔立卡需要提供的材料。
1.退役軍人建檔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3)轉業證、退伍證、軍隊離退休證、復員證等退役軍人身份證明材料;
(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立功受獎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
2.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建檔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3)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
(4)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關系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戶籍地村(社區)居委會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簿(申請人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關系在同一戶口簿)、出生證明等。
已經建檔立卡的優待證申領對象,如信息有誤或材料不完善,需根據建檔立卡系統提示信息攜帶相關證明材料。
(三)申請人無身份證明時需提供的材料。
(1)退役軍人優待證申請人無相關證件或檔案材料能證明其退役軍人身份的,需經其戶籍地所在村(社區)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由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通過與公安、民政、人武部等相關部門比對認定身份。
(2)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申請人無相關證明材料的,需由其本人出具相關情況說明,由戶籍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通過與公安、民政、檔案、人武部等相關部門比對核實后,認定身份;
申請人暫無法提供相關材料或所提供材料無法核實的,應待申請人材料補充完善、身份確定后,再受理其申請。
(一)人工審查要求。
由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審查要求包括:
1.近期1寸白底免冠電子相片;
2.白底、無邊框;
3.照片內容為正面免冠彩色頭像,人像輪廓及面部特征點清晰可見,著裝顏色應區別于白色背景;
4.照片中無明顯商標信息;
5.常戴眼鏡者應佩戴眼鏡,但必須將雙眼清楚顯現出來,眼鏡不能反光或為有色鏡片;
6.確保人像面部可見,不允許有遮擋面部的覆蓋物、頭發、頭飾或臉部飾物(如頭巾等),因宗教或醫學因素不能摘除的,應保證人像面部特征可見;
7.照相者坐姿端正,人像露雙肩和雙耳,雙肩等高平行,雙眼睜開正視前方;
8.照片清晰、臉部布光均勻、不偏色。
9.不建議使用制服照,如舊軍裝、警察、消防救援人員等制服,均不可用于申請辦理優待證。
(二)優待證管理信息系統審查要求。
由系統通過技術手段實現,具體要求包括:
1.規格為352像素(寬)*440像素(高);
2.分辨率為300DPI;
3.大小為20K-50K;
4.白底,無邊框;
5.頭部占圖像尺寸的2/3左右;
6.照片中是否包含人臉;
7.人像在照片矩形框水平居中;
8.帽子檢測。
(三)制證廠家照片審查要求。
由制證廠家負責,具體要求包括:
1.規格為352像素(寬)*440像素(高);
2.分辨率為300DPI;
3.24位RGB真顏色;
4.白底,無邊框;
5.照片內容為正面免冠彩色頭像,人像輪廓及面部特征點清晰可見,著裝顏色應區別于白色背景;
6.照片中無明顯商標信息;
7.頭部占圖像尺寸的2/3左右,人像無明顯畸變,在臉部或背景上無陰影、亮點或反光,對比度和亮度適當。
自治區確定的制證合作銀行為工商銀行廣西分行、農業銀行廣西分行、郵儲銀行廣西分行、光大銀行南寧分行。
申請人在申請優待證時,可選擇上述4家銀行中的1家作為本人優待證的制證銀行。
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在申請人選擇制證銀行時應給予必要提示,不同制證銀行制作的優待證所享受的中央和自治區優待政策是一致的,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撫恤補助金、慰問金等優撫資金將逐步通過優待證發放。
首次申領優待證免費,首次申請優待證過程中享受的便民服務免費。
(一)持銀行卡數量超過上限的處理。
銀保監會規定:“同一客戶在同一商業銀行開立借記卡原則上不得超過4張;如該客戶之前已持有同一商業銀行全國范圍內4張(含)以上借記卡的,商業銀行不得為其開立或激活新的借記卡,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卡、軍人保障卡、已銷戶的借記卡除外。”
對申請人已持有所選制證銀行4張及以上借記卡的,需要由申請人自行聯系相關銀行,將現持有的借記卡數量減少至3張及以下,方可申請優待證成功。否則,將無法激活優待證金融賬戶功能或不能通過銀行核驗程序完成制證。
目前,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光大銀行在金融核驗時審核申請人是否已持有該行4張借記卡,如持卡數量超過4張,則無法通過金融核驗完成制卡;中國工商銀行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可先制卡,在持證人激活優待證金融賬戶功能時進行審核,如持證人持卡數量超過4張,需先將持卡數量減少至3張及以下,方可激活優待證金融賬戶功能。
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在接受申請時,應提示申請人注意此規定。
(二)關于優待證關聯銀行卡賬戶類別。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同一客戶在同一家商業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銀行卡賬戶,再開戶時只能是Ⅱ、Ⅲ類賬戶的要求。其中,Ⅲ類賬戶為電子賬戶。
目前,優待證可以開立的是Ⅰ類或Ⅱ類銀行卡賬戶。如果申請人在選擇的制證銀行沒有開立過賬戶,將自動開立Ⅰ類銀行卡賬戶;如果申請人在選擇的制證銀行已經開立有Ⅰ類銀行卡賬戶,將自動開立Ⅱ類銀行卡賬戶。
Ⅰ類賬戶屬于全功能的銀行卡。Ⅱ類賬戶在交易金額額度、余額數量、賬戶綁定等方面均有限制,具體要求詳見各銀行規定。
后續,如果申請人需要調整賬戶類別的,可按照銀行相關規定進行賬戶升級或降級處理。
(三)轉為申請不含金融功能的優待證。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要求,極個別申請人可能出現不符合銀行賬戶開立的條件。對這種情況,制證銀行會在核驗環節反饋結果。
如出現這種情況,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應引導對象申請不含金融功能的優待證。目前,支持制作不含金融功能的優待證的合作銀行有2家,即中國工商銀行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當申請人拿到不含金融功能的優待證后,如果不符合銀行賬戶開立有關要求的情形消除了,申請人可持優待證前往制證銀行開通金融功能并進行激活。
(一)在戶籍地所在省份申請戶籍省份發放優待證的審核流程
1.?在戶籍地所在市、縣(市、區)申請審核流程。
(1)受理及檢查。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現場申請和上門申請,檢查申請材料內容是否完備、申請優待證種類是否準確等。檢查通過的,提交縣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核實;檢查未通過的,及時告知申請人未通過原因,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指導申請人補充完善。
現場申請的,在完成申請步驟后,工作人員應打印《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申領表》及《優待證關聯銀行借記卡信息確認書》并請申請人核對、簽字確認,相關表格及時拍照上傳至系統。
(2)核實。縣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對上報的申請進行核實,核實申請人身份是否真實、申請優待證種類是否準確等。核實通過的,提交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初審;核實未通過的,在系統中注明原因并退回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
(3)初審。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對核實通過的申請進行初審,審核申請人身份是否真實、申請優待證種類是否準確、《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申領表》及《優待證關聯銀行借記卡信息確認書》是否已簽字確認等。初審通過的,提交市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初審未通過的,在系統中注明原因并退回縣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4)審核。市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在初審通過后20—2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前期工作是否符合程序要求等。審核通過的,提交自治區退役軍人廳備案;審核未通過的,在系統中注明原因并退回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
(5)備案。自治區退役軍人廳應對審核通過的申請進行備案。符合備案要求的,生成制證數據并發送至銀行進行金融核驗。不符合備案要求的,在系統中注明原因并退回市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
初審通過后,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及備案。對核實、初審、審核、備案等各個環節未通過的申請,應逐級退回至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應及時告知申請人未通過原因。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指導申請人補充完善。補充完善后重新提交申請。
(6)金融核驗。制證銀行按照國家規定對制證數據進行金融核驗。
核驗通過的,制證銀行將數據發給制證廠家制證,制證成功的數據將反饋至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可同步收到);核驗未通過的,制證銀行在系統中注明原因并反饋至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可同步收到)。
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收到核驗未通過的反饋后,從自治區退役軍人廳開始在系統中逐級操作退回。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在收到有關反饋后應及時告知申請人未通過原因。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指導申請人補充完善。補充完善后重新提交申請,進入辦理流程。
(7)制證。制證廠家在制作優待證前將對相關數據再次審查。
符合制證標準的,制證廠家開始制作優待證,并通過系統將制證情況反饋至相應的制證銀行,再由制證銀行通過系統反饋至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可同步收到);不符合制證標準的,制證廠家通過系統注明原因并反饋至相應的制證銀行,再由制證銀行通過系統反饋至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可同步收到)。
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收到不符合制證標準的反饋后,從自治區退役軍人廳開始在系統中逐級操作退回。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應及時告知申請人未通過原因。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指導申請人補充完善。補充完善后重新提交申請,進入辦理流程。
在戶籍地所在市、縣(市、區)申請審核流程圖(見附件4)。
2.?跨市、縣(市、區)申請審核流程。
申請人在戶籍地所在省份內跨市、縣(市、區)申請的,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在檢查通過后,提交至其戶籍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進行核實、初審、審核,直至提交到自治區退役軍人廳備案。備案后,將制證數據發送至制證銀行。通過金融核驗后,銀行再將數據發送至制證廠家制證。
審核要求及具體操作同戶籍地所在市、縣(市、區)申請審核流程一致,即:
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受理并提交申請——戶籍地縣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核實——戶籍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初審——戶籍地市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自治區退役軍人廳備案——制證銀行金融核驗——制證廠家制證。
(二)在常住地所在省份申請戶籍省份發放優待證的審核流程
非廣西戶籍地的申請人在廣西申請戶籍地省份發放優待證的,申請流程與現場申請流程要求及具體操作同在戶籍地所在省份內跨市、縣(市、區)申請的申請流程一致,即:
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受理并提交申請——戶籍地縣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核實——戶籍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初審——戶籍地市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戶籍地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備案——制證銀行金融核驗——制證廠家制證。
(三)在常住地所在省份申請常住省份發放優待證的審核流程
非廣西戶籍地的申請人申請廣西發放優待證的,申請人按照現場申請的流程提出申請。具體流程同廣西戶籍對象申請廣西優待證的申請流程一致。不符合非廣西戶籍地的申請人申請廣西發放優待證條件的,建議申請人申請戶籍地省份發放優待證。
(四)具有限制受理情形的人員申請優待證審核流程
具有限制受理情形且戶籍地在廣西的人員憑自治區退役軍人廳出具的相關材料向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申請,其審核流程按照戶籍地所在省份申請戶籍省份發放優待證的流程進行。
(一)寄送。
優待證制證廠家通過郵寄的方式將制作好的優待證,寄送至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所在的縣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二)簽收。
縣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應提前在系統中配置好收件地址,并指定專人簽收優待證,簽收時應當面檢查包裝是否完好無損,并做好登記。
如出現包裝破損,內裝優待證可能丟失、損壞的情形,縣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應當面拒收,并及時將快遞單號、破損情況等逐級上報至自治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由自治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與制證銀行溝通解決。
(三)核對。
縣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簽收優待證后,應清點數量,檢查外包裝信封是否完整、優待證是否完好等,并按照相應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做好分類。
如發現外包裝信封破損、數量有誤或優待證破損等問題,應及時逐級上報至自治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由自治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與制證銀行溝通解決。
(四)分發、送達和激活。
縣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在核對無誤后,應及時通知相應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領取優待證,并做好登記。
1.?送達時限及方式。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街道服務站收到分發的優待證后,應于10個工作日內對接申請人,確定送達方式,完成送達。
送達方式包括:主動送達、集體頒發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原則上應采取主動送達方式將優待證送至申請人本人。對于人數較多的,可采取集體頒發的形式發放。特殊情況下,經與申請人協商一致,可采取郵寄、代領、上門領取等方式,其中郵寄送達所產生的費用由制卡銀行承擔。
委托他人代領的,受托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證、書面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書面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委托原因、委托事項、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受托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等情況,并由委托人親筆簽名。書面委托書由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留存。
2.?送達確認。送達優待證時,工作人員應協助申請人當面檢查優待證證面信息是否準確,確認無誤后請申請人簽字,并及時在系統中做好登記。
如發現證面信息有誤,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應收回優待證、做好登記,并逐級上報至自治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同時啟動換卡流程。
對于收到優待證3個月后且經多次聯系仍無法聯系到申請人的,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應將優待證逐級上交至自治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縣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收到優待證,在發放給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前,因工作原因遺失優待證的,應立即將情況告知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在系統中進行遺失操作,并同步發起補領,進入補領流程。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收到優待證,在送達申請人前因工作原因遺失優待證的,應立即上報相關情況,并在系統中進行遺失操作,同步發起補領,進入補領流程。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對此類補領申請要盡快完成審核流程,盡快提交制證數據,完成制證。
3.?激活金融功能。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對接聯系當地合作銀行網點,組織已申領優待證對象分時段、分批次集中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辦理優待證金融功能激活手續。因年齡偏大、行動不便等特殊情況無法現場集中辦理的,要及時告知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由當地合作銀行網點入戶辦理。由于個人原因無法現場集中辦理的,按照當地合作銀行網點規定,自行前往辦理。
對出現優待證遺失、損壞或證面信息需要更改等情形的,持證人可以提出補領或更換申請。
(一)優待證的補領。優待證遺失的,持證人應先辦理掛失手續,再依意愿提出補領申請。
1.優待證的掛失。
優待證遺失的,持證人需第一時間進行掛失。掛失分為正式掛失和臨時掛失。
(1)正式掛失。
持證人確認優待證無法找回的,可持本人身份證前往制證銀行營業網點辦理正式掛失。
(2)臨時掛失。
臨時掛失的有效期一般為5—15天(工商銀行15天,郵儲銀行5天,光大銀行5天,農業銀行無自動解除掛失設置,只能前往營業網點辦理解除臨時掛失),到期后自動解除掛失。持證人如確認無法找回的,應及時在有效期內辦理正式掛失。
(3)解除掛失。
掛失后,找回優待證的,持證人可按照銀行要求解除掛失,并及時反饋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
①解除臨時掛失。目前解除臨時掛失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自動解除,即到達制證銀行規定的自動解掛有效期后解除;另外一種是持本人身份證前往制證銀行營業網點辦理。
②解除正式掛失。持證人正式掛失后,未提出補領前,找回優待證的,可持本人身份證和找回的優待證前往辦理掛失的營業網點解除掛失;如掛失后已提出補領申請,則不可解除掛失。
(4)未激活相應銀行金融賬戶或不含金融功能優待證的遺失處置。
對于遺失未激活相應銀行金融賬戶或不含金融功能優待證的,持證人應及時告知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確認無法找回的,可向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補領申請。
補領新證后找回原證的,持證人應將原證交回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
2.優待證的補領流程。
優待證正式掛失后,可前往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或制證銀行營業網點提出補領申請,具體流程如下。
(1)到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申請補領流程。
持證人前往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補領申請,工作人員核實確認后,在系統中進行補領操作,并導出補換確認表,經申請人簽字確認后,發起補換,進入補領流程,具體操作與申請流程一致。
(2)到制證銀行補領流程。
持證人在制證銀行營業網點辦理提出補領申請,銀行受理申請后,通過系統將補領申請數據發送給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可同步收到)。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收到補領信息后,發起補領,進入補領流程,具體操作與申請流程一致。
(二)優待證的更換。
1.更換的情形。
(1)到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更換的情形。
①優待證證面信息需要變更的;
②持證人戶籍地或常住地省份發生變化的(變更發放省份,應先取消相應的銀行金融賬戶,憑銀行出具的金融賬戶取消證明申請更換);
③兩種優待證申領條件均符合的持證人需要變更優待證種類的;
④其他需要到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更換的情形。
(2)到制證銀行更換的情形。
①優待證損壞不能在讀卡設備上正常讀取的;
②優待證證面污損、殘缺,信息無法辨認的;
③金融功能有效期到期的;
④其他需要到制證銀行營業網點更換的情形。
2.更換的辦理流程。
(1)到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軍人服務站更換的流程。
持證人前往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換領申請,工作人員應在收回擬更換的優待證后,再受理更換申請。受理后,在系統中進行換領操作,導出補換確認表,經申請人簽字確認后,發起換領,進入換領流程,具體操作與申請流程一致。
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收回的優待證,應按程序逐級交至自治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登記銷毀。
(2)到制證銀行更換的流程。
持證人前往制證銀行營業網點提出換領的,銀行應先收回擬更換的優待證,再受理更換申請。通過系統將換領申請數據發送給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可同步收到)。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收到換領信息后,發起換領,進入換領流程,具體操作與申請流程一致。
制證銀行收回的優待證,由制證銀行負責按相關規定銷毀。
(三)補換的費用。
1.補領優待證的費用。
如持證人遺失優待證,提出補領申請,相關費用按照制證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2.更換優待證的費用。
出現以下情形,經退役軍人服務站或制證銀行認定后,可免費更換:
(1)因優待證卡片質量問題造成無法使用的;
(2)金融功能有效期到期的;
(3)優待證證面信息需要變更的;
(4)持證人戶籍地或常住地省份發生變化的;
(5)兩種優待證申領條件均符合的持證人需要變更優待證種類的。
(一)違規使用優待證的處罰。
對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優待證,故意污損、劃刻、破壞優待證或者惡搞、丑化、玷污優待證形象,將優待證用于商業、娛樂活動,以及其他不恰當使用優待證的行為,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及時予以制止、督促糾正、批評教育。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協調相關部門處理。
(二)信息比對。
自治區退役軍人廳應定期會同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對生存、婚姻、社保等信息進行比對,及時更新對象信息,實現精準管理。
(三)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職責要求。
1.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以及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在優待證服務管理工作中應按照職能職責做好工作。對因履職不力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法依規問責追責。
2.地方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可委托所屬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協助配合開展有關工作。
3.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應采取技術手段和服務管理措施,保護持證人個人隱私,依法使用有關信息。
(一)收回的情形。
1. 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優待證的;
2. 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優待證的;
3. 戶籍注銷的;
4. 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5. 處于服刑、羈押、通緝期間的;
6.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者被開除公職的;
7. 存在嚴重影響身份榮譽的其他情形的。
(二)收回的流程。
1. 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和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掌握申請人存在收回情形的,應及時逐級報告自治區退役軍人廳,經自治區退役軍人廳批準,由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收回其優待證,并報退役軍人事務部備案。
2. 確認收回的,自治區退役軍人廳通過系統進行收回操作,并將信息同步給銀行。銀行收到收回通知后,及時暫停應收回優待證的非柜面業務辦理功能(非柜面業務就是指不在銀行柜臺辦理的業務,如:網銀業務、手機銀行、ATM機交易等);如仍有相關金融功能需要使用的,由制證銀行在完成金融功能轉移后協助收回。
3.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收回的優待證,統一交由自治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負責登記銷毀,具體銷毀方式按照涉密文件有關規定辦理;制證銀行收回的優待證,按照銀行相關規定進行銷毀。
附件:1.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申領表(本人申請模板)
2.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申領表(監護人辦理模板)
3.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申領表(委托辦理模板)
4.在戶籍地所在市、縣(區)申請審核流程圖
5.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申領材料一次性告知書(模板)
文件下載:
附件1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申領表(本人申請模板).pdf
附件2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申領表(監護人辦理模板).pdf
附件3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申領表(委托辦理模板).pdf
附件4廣西退役軍人、“三屬”在戶籍地所在市、縣(市、區)申請優待證審核流程圖.docx
附件5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申領材料一次性告知書(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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