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子女報讀中山公辦學校所需材料
港澳居民子女報讀中山公辦學校所需材料

申請入讀中山市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港澳居民適齡子女,由其監護人向居住地鎮區教育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如下資料:
①《中山市港澳居民子女入學申請登記表》原件;
②法定監護人有效的港澳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
③子女有效的港澳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
④親子關系證明文件(經公證的親子證明或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
⑤法定監護人在中山市的房產證(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復印件;
⑥法定監護人在中山工作的工作證明或在中山的參保證明原件;
⑦授權委托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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