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居民子女報讀中山公辦學校所需材料
臺灣居民子女報讀中山公辦學校所需材料

申請入讀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臺灣居民子女,由其法定監護人向居住地鎮區教育部門提出申請,同時提交如下資料:
①《中山市臺灣學生入學申請登記表》原件;
②法定監護人有效的臺胞證(或居住證)復印件;
③臺灣居民子女有效的臺胞證(或居住證)復印件;
④法定監護人和臺灣居民子女的戶籍本復印件;
⑤法定監護人在中山市的房產證件(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復印件;如果沒有房產的,提供法定監護人在中山市的參保證明原件(或在中山市就業的工作證明原件)和合法的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⑥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查詢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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