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2022中考體育實施方案
太原2022中考體育實施方案

一、范圍和對象
參加太原市2022年初中階段學業考試的考生。
二、項目和分值
(一)考試項目(三項)
1.必考項目(兩項)
(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2)立定跳遠。
2.選考項目(四選一)
考生從“一分鐘跳繩、擲實心球、坐位體前屈、仰臥起坐”等四個項目中選取一項作為考試項目。確定選考項目后不得更改。
(二)考試分值
1000米跑(男)或800米跑(女)項目為20分,立定跳遠項目15分,選考項目15分,總分為50分,計入初中階段學業考試總成績。
三、成績評定
根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結合我市初中學生體質現狀的總體水平,考試成績評定統一執行《太原市2022年初中階段學業考試(體育部分)考試項目評分標準》。
現場考試各項目均保留原始成績,不單獨進行“四舍五入”的處理。考試結束后,三項考試成績相加,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數的原則處理,作為考生體育考試的最終成績。
四、免考與緩考
(一)免考
1.對全部喪失運動能力的肢體殘疾考生,由監護人帶領考生持《殘疾證》原件和《殘疾考生免試申請表》,于4月6日至4月8日期間到各縣(市、區)教育局申請免考,經當地教育局、殘聯和專業醫務人員現場面檢審核同意后,可辦理免予體育考試手續。證明材料復印件及有關資料要裝入考生檔案,以備核查。同時,各學校要將以上考生名單在學校公示7天(該類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辦理)。
2.對因患有器質性心臟血管疾病、腎病等嚴重疾病或因骨折及其他疾病手術確實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于4月6日前將《考生因病免試申請表》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及就診單據等材料報送所就讀學校,由學校初審同意后,派專人于4月6日至4月8日期間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統一到各縣(市、區)教育局辦理相關手續(往屆生及外地返并考生等于報名當日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當日考生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碼、行程卡、同行密接人員自查安全截圖等紙質資料直接到各縣(市、區)教育局辦理)。相關考生經審核同意后,可辦理免予體育考試手續,證明材料復印件及有關資料要裝入考生檔案,以備核查。同時,各學校要將以上考生名單在學校公示7天。
(二)緩考
1.因臨時傷、病、女生月經期等原因暫時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可申請辦理緩考手續。
2.申請緩考的考生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及《考生緩考申請表》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各學校審核通過后指定工作人員在考試前憑《考生緩考申請表》到各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申請辦理緩考手續(往屆生及外地返并考生直接到各縣(市、區)教育局辦理),經審核同意后可緩考。
3.體育考試過程中,考生因突發傷病需終止考試的,必須當場(不得刷卡離場)向考務人員提出申請,由考點考務辦公室對考生是否繼續參加考試或緩考進行確認。如考生確認不繼續參加考試,則由考生本人提交書面申請并簽字確認后刷卡離場,其已考過的項目成績有效,未考過的項目按無成績計算。如考生提出緩考申請,須由所在縣(市、區)考務辦根據現場情況審批。同意緩考,則該考生已考過項目成績無效(考生IC卡由考務辦收回),并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緩考,以實際考試成績計算。一旦考生刷卡離場,不得再提出緩考申請。
4.現場申請緩考未獲批準的考生,要按原考試時間安排參加當日的體育考試。若不參加當日的體育考試,其體育考試成績按零分計。
5.考生在緩考期間仍未痊愈,可提出免考申請,由縣(市、區)教育局復檢審核同意后(審批手續同前),體育考試成績按30分計入初中階段學業考試總分。
五、時間安排
(一)正考

(二)緩考
4月30日上午:尖草坪區、清徐縣、陽曲縣。
5月5日上午:迎澤區、萬柏林區、晉源區、古交市。
5月6日上午:小店區、杏花嶺區、婁煩縣。
(三)其他
所有考點要按照錯時、錯峰原則,分批安排學生有序前往考點考試。如因天氣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考試,經各縣(市、區)教育局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向市體育考試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報備同意后,各縣(市、區)教育局可以安排調整考試時間,及時通知有關學校和考生,妥善做好相關工作。
六、考務管理
(一)體育考試以縣(市、區)為單位設置考場,每個縣(市、區)只設置一個考場,考試的場地應在全封閉的標準400米環形塑膠跑道的田徑場進行。
(二)體育考試全部采用智能化考試器材進行,考試成績直接記錄在“太原市學生體育考試智能卡(IC卡)”中,實現體育考試計算機全程管理。
(三)要特別加強對體育考試考務人員的選拔、管理和培訓工作。考試儀器操作人員必須全部為第三方服務人員,實行集中全封閉式管理。嚴禁選派本地工作人員,違者以作弊處理。每臺儀器的操作人員必須在考試前認真核對考生IC卡信息與考生本人是否符合,嚴禁出現替考、錯考現象。
(四)考生必須按照規定時間參加考試,每個考生的全部考試項目必須在一個單元時間(半天)內連續完成。往屆生及外地返并考生等需在獨立單元時間內完成考試。
(五)每組考生必須在檢錄時佩戴號碼布,由專人帶隊引導參加各項目考試。考試順序為:選考項目→立定跳遠→男生1000米跑或女生800米跑。
(六)每組考生三個考試項目全部結束后,在出口處由考務人員統一收回IC卡并按組當場密封保存(考生不得將IC卡帶出考場)。同時,以組為單位當場打印成績單一式三份,一份由考生簽字確認后交考場考務辦公室留存,一份在考場公示欄中張貼公示,一份由考生就讀學校統一領取留存。
(七)為保證每名考生的成績、名次準確記錄,各考點必須在每臺儀器測試點架設高清網絡監控設備(1000米/800米項目須全程架設),不留死角,保證每名考生考試全程錄像清晰可辨。一旦考生成績有誤,確保有據可查。如因錄像不清晰或無錄像等問題導致考生成績無法查證,屬責任事故,由各考點承擔事故責任并按照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同時,各縣(市、區)教育局須安排紀檢監察人員全程實時監控體育考試,并定時隨機抽樣回放監控錄像,嚴防作弊現象的發生。
(九)考試前丟失智能卡(IC卡)的考生,必須持就讀學校證明,在本校帶隊教師的帶領下,于考試前到考點考務辦公室辦理緩考手續,并及時提出補辦申請和繳費。
(十)考試項目全部測試完畢的考生,不得再申請參加緩考。
(十一)各縣(市、區)教育局必須成立5人及以上成員(包括第三方技術主管)的體育考試仲裁組,全權負責處理解決體育考試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等事宜。如考生對自己的體育考試成績有異議,必須在考試成績單簽字確認前向考點仲裁組提出申請。經仲裁組復核后(只限對原始成績進行復核),當場向考生反饋復核結果。如發現確有問題,需要更正考試成績,則必須出具《仲裁意見表》,且由仲裁組全體成員簽字確認,并將所有證明材料(包括錄像資料)統一裝檔封存,以備核查。
(十二)嚴格考試數據管理
1.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負責匯總全市體育考試成績。
2.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將考生編組。
3.各縣(市、區)教育局必須將免考考生的體育成績統一于正考前和緩考前分別錄入出口電腦主機成績庫。
4.各縣(市、區)教育局在每單元(半天)考試結束后,必須將考試成績(加密文件)刻錄成不可擦寫的光盤(一式三張),分別裝入檔案袋密封,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說明,須另附書面報告(不要裝入檔案袋內),考試結束后分別交回市教育局考務辦公室、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辦公室、市招考中心檔案室封存。
5.體育考試全部結束后兩天內,由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將經仲裁組確定有問題的考生體育考試成績進行復核,并認真填寫《考生成績更正表》,報送市體育考試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備案。
(十三)參加體育考試在太原市以外的考生需在本人考試前14天返回考點所在地,及時關注并遵守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以免耽誤考試。
(十四)凡有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必須嚴格遵循我市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對緩報、瞞報、謊報信息的,導致疫情擴散等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十五)所有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須持本人考試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當日考生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碼、行程卡、同行密接人員自查安全截圖等紙質資料參加考試。核酸檢測為陽性的,根據疫情防控要求進行處置。
(十六)考生要服從現場管理,考點內不得隨意走動。候考期間,考生應盡量保持1米以上距離,考生之間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考試結束后,迅速離場,嚴禁聚集和逗留。
(十七)每單元考試結束后,各考點需對考場所有場所、器材進行消毒,并做好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1.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實行“一把手”責任制。要認真制定本縣(市、區)體育考試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細則以及疫情防控預案和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預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健全機構,嚴密組織,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2.市教育局將與各縣(市、區)教育局簽訂《太原市2022年初中階段學業考試(體育部分)工作責任書》。同時,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向社會公開承諾,確保體育考試公開、公平、公正,自覺接受社會及新聞媒體的監督。
3.各縣(市、區)教育局要積極協調當地衛生、公安、交警、電力等部門,加強溝通配合,嚴禁考試無關人員在考場周邊聚集,防止出現干擾考生考試、擾亂考場秩序等行為,嚴格管控考場周邊環境,堅決防范疫情風險隱患,確保體育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明確要求,落實責任
1.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按照“屬地管理、分工負責、責任到人、違規必究”的原則,嚴格規范程序,認真組織實施體育考試工作。
2.要加強對所有考務人員的管理,并填寫《考務(工作)人員登記表》《考務(操作)人員登記表》。考試前必須對考務人員進行紀律教育和技術培訓,考試期間持證上崗,嚴肅考場紀律。同時,考務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開考前14天返回考點所在地;
(2)嚴禁無證上崗;
(3)嚴禁攜帶手機等通信工具;
(4)嚴禁擅自離崗、串崗;
(5)嚴禁故意損壞考試儀器;
(6)嚴禁徇私舞弊。
(三)加強監督,公開公正

3.考試期間,各考點要設2名疫情防控巡視員,對考場內疫情防控情況進行檢視。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專項督導檢查組赴各考點進行督導檢查,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對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督查。
(四)細化管理,確保安全
1.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學校要把考生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實行體育考試安全工作責任制,制定并落實體育考試工作應急預案。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做好考試工作各環節的安全保障和服務保障,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2.各縣(市、區)教育局、各學校要認真組織好考試宣傳工作,及時將《考生家長通知書》《誠信考試承諾書》和《體育考試宣傳手冊》發放到每位考生手中,并組織考生在考試前認真觀看《體育考試流程及規則》光盤,使學生及家長充分了解體育考試的目的和意義,掌握體育考試的規則、方法和要求。所有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必須由家長、學生本人在《考生家長通知書》《誠信考試承諾書》上簽字確認,在體育考試前交回就讀學校備案(往屆生及外地返并考生須在考試前到相應縣(市、區)教育局領取《體育考試宣傳手冊》,仔細閱讀《考生家長通知書》《誠信考試承諾書》并簽字確認后,交回相應縣(市、區)教育局備案)。同時,要提醒考生家長積極配合學校做好考生體質健康調查工作,實事求是地將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如實向學校告知,不能謊報和隱瞞相關病情。對心肺功能不良或患有先天遺傳性疾病等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要堅決實行免考,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因故意隱瞞病情、未如實上報造成不良后果,由考生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3.各縣(市、區)教育局要與學校簽訂《體育考試安全責任書》,健全安全防患措施,落實責任。考試期間,各學校必須要由校級領導帶隊組織考生集體到考場參加考試,特別要注意加強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如需租用車輛,必須租用手續齊全符合相關安全規定的車輛。同時,各考點要加強醫療救護措施,至少配備兩名專業醫護人員(內科、外科)和救護車,消除安全隱患,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4.為保證體育考試安全,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加強考務人員安全意識教育,合理安全使用考試器材,杜絕發生因體育器材管理和使用不當造成傷害事故。
5.為保證廣大考務人員及考生身體健康,確保體育考試安全順利,所有考務工作人員及考生體育考試前14天不得前往國內外疫情中高風險等重點地區及所在地市。參加體育考試的考務人員要積極接種新冠疫苗,同時各體育考試工作人員及考生在考試當天按照考場考務辦公室要求提供《太原市2022年初中階段學業考試(體育部分)考務人員、考生體溫監測登記表》《誠信考試承諾書》、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考試當天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碼、行程卡、同行密接人員自查安全截圖等紙質資料。
6.考務人員和考生不得帶病參加體育考試,特別是有發熱和流感樣癥狀的考生,要及時辦理緩考手續,確保廣大考生健康安全。所有考務工作人員必須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除考試過程外其余時間必須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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