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線行駛發生事故會擔什么責 車輛事故對方全責怎么處理
越線行駛發生事故會擔什么責 車輛事故對方全責怎么處理

12月16日上午,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李某萍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2019年10月1日,被告人李某萍在行駛過程中回頭與后座乘客說話,車輛越線撞上對向正常行駛摩托車,釀成摩托車乘客3死1傷的交通事故。
公訴機關指控
2019年10月1日11時許,被告人李某萍駕駛車牌號為桂BJR***的小型轎車搭載韋某姣、李某明沿柳州市城中區環江濱水大道由南往北行駛至黃灘屯路段時,車輛駛入對向車道,與韋某乾駕駛并搭載韋某佳、王某萍、韋某雅由北往南行駛的車牌號為桂B75***的兩輪摩托車發生正面相撞,造成兩車損壞,韋某佳當場死亡,王某萍,韋某乾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韋某雅,韋某姣,李某明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后,被告人李某萍呼叫路人撥打電話報警,并留在現場等候。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被告人李某萍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通行、未按右側通行、超速行駛,在此交通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
公訴機關認為
被告人李某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駕駛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致三人死亡、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某萍當庭表示認罪,案件將擇日宣判。
作者:吳漩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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