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回湘潭最新規定(報備+隔離+核酸)
外省回湘潭最新規定(報備+隔離+核酸)

更新時間:2022年7月11日
近7日以來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安徽省宿州市,遼寧省丹東市、大連市,江蘇省無錫市、徐州市,陜西省西安市,福建省寧德市、漳州市、福州市,山東省青島市、臨沂市,甘肅省蘭州市,江西省南昌市,海南省海口市,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江門市、湛江市、茂名市、中山市、陽江市,河南省駐馬店市,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旅居史人員,請務必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組)、工作單位或所住酒店報備,并配合落實集中隔離、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相應防控措施。近10日有境外旅居史人員,疫情報告地區高、中、低風險區或陸路邊境口岸城市旅居史人員,健康碼為“紅、黃”碼人員,從事高風險崗位或與陽性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來(返)潭人員,參照上述地區旅居史人員報備行程并配合落實防控措施。
自陸地邊境口岸城市和7天內有本地疫情的地區的來(返)潭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近7天有外省旅居史來(返)潭人員,按照“愿檢盡檢”的原則,建議盡快開展1次核酸檢測。
附重點地區人群管控措施:
1、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
2、密接的密接(次密切接觸者):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3、近7日內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抵潭后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4、近7日內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抵潭后實施“7天居家醫學觀察”;
5、近7日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低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抵潭后3天內完成2次核酸檢測,做好健康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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