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離婚預約辦理條件及材料
保定離婚預約辦理條件及材料

辦理條件
1、雙方自愿離婚;
2、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辦理材料
1.戶口簿;
2.身份證;
3.本人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5.雙方各兩張兩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
預約辦理方式
除試點民政婚姻登記處可網上辦理外,其它婚姻登記機關原則上實行“電話預約、分時段登記辦理”,辦理登記業務時,當事人需在室外空氣流通處等候,叫號后可進入大廳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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