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半年南昌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時間+條件+方式
2022上半年南昌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時間+條件+方式

(一)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必須持有南昌市有效期內居住證,下同)或者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者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市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二)在南昌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三)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部隊駐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一)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南昌市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1.南昌市戶籍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2.持有南昌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地市戶籍人員。
3.南昌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應屆畢業生以及在南昌市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按已經取得的學歷參加認定)。
4.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在南昌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
5.駐昌部隊的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條件
申請人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教師資格分類見《教師資格條例》第四條)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所規定的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畢業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以上所指的學歷應是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持港澳臺學歷和國(境)外學歷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申請人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且考試合格;或者納入改革范圍內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標注的學段和學科一致。
2.申請人應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對外漢語和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3.申請人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申請人應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相應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五)暫不受理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度內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
(六)下列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依法不予認定: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人員。
2.依據《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被撤銷教師資格,自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員。
(一)網上報名
1.申請人在本人認定機構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實名注冊進行網上申報。
第一階段網報時間:2022年4月14日8:00-28日17:00;網報對象為:所有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
第二階段網報時間:2022年6月7日8:00-20日17:00;網報對象為: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且已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人員、參加2022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考試合格且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及其他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
請申請人認真查看每個認定階段的申報條件,務必選擇相應的認定批次申報,不符合第一階段的申報條件但在認定系統中申報的,可能導致第二階段無法申報、認定(市級認定機構無修改和調整權限),責任由本人自行承擔。
2.申請人網上報名時,應認真閱讀注意事項和《個人承諾書》,嚴格遵守誠信承諾,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3.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與現場確認提交的照片為同一底版)。
(二)現場確認
各認定機構在安排現場確認時,要合理安排現場確認時間和地點,及時發布現場確認環節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制訂防疫應急預案,可采取延時、錯時、預約、網上辦理等審核方式。
1.時間安排
申報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申請人材料初審和現場確認,由各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分兩個階段完成,暫定4月29日—5月30日完成第一階段報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6月16日—6月24日完成第二階段報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具體日程安排由各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申報高中(中職、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的資格審查先由縣區審查確認通過后,報市教育局認定。
2.縣區現場審查確認事項
(1)社會人員提交戶口簿或有效期內居住證原件(現場核驗后,歸還原件),本地高校的應屆畢業生由學校統一匯總名單蓋章交認定機構。
(2)證書照片粘貼、郵寄地址信息頁。
(3)體檢表。
(4)申請人應及時查閱相應認定機構發布的注意事項,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材料到規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審核。對于網上無法比對的戶籍(居住證)材料、未通過比對核驗的學歷證書等材料,申請人須提供相應的補充材料;“贛服通”電子證照信息可作為補充材料進行比對核驗。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可以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 查詢,查詢結果與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5)申請人國外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6)申請人應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教師資格證書和體檢表使用)。
(7)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8)申請人現場確認時不能提交材料的,認定機構必須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限期補齊。申請人可以提交承諾書, 在承諾時限內補齊應交材料后,認定機構給予認定。
上述材料(除材料7分別粘貼在材料2和材料3上)請按順序整理好提交。
(三)體檢
各認定機構在現場確認時應告知申請人體檢時間和體檢醫院,根據《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組織申請人統一體檢。體檢合格方可認定。
(四)認定和證書發放
各認定機構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據實做出認定結論,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和《教師資格證書》。其中,《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份(另一份由認定機構歸檔保存)和《教師資格證書》由認定機構通知申請人領取或郵寄送達。
(一)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處理
對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人員違規、跨屬地認定教師資格的,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在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造成損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申請人違規違紀處理
申請人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
附件下載:
? 2022年江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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