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指南
重慶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指南

一、初次鑒定申請條件
① 事故傷害已經被認定為工傷;
② 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或停工留薪期滿(或終結);
③ 存在殘疾并影響勞動能力。
同時符合以上三項條件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都可以向參保地區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申請初次鑒定。
二、再次鑒定申請條件
① 自收到區縣勞鑒辦作出的初次鑒定結論之日起15個自然日內;
② 工傷職工未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工傷職工或用人單位對初次鑒定結論不服的,同時符合以上兩項條件的,可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申請再次鑒定。
三、參加鑒定
初次鑒定和再次鑒定申請受理后,勞鑒辦將及時安排鑒定,并提前通知工傷職工鑒定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材料。
工傷職工應按照通知,參加現場鑒定。組織鑒定的工作人員將在現場核實工傷職工身份。
若被鑒定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通知到達鑒定現場,應提前向勞鑒辦說明理由,由勞鑒辦作出相應處理。
參加鑒定時,被鑒定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社??ǖ扔行矸葑C明原件。
四、如何申請鑒定?
工傷職工可通過“渝快辦”或“重慶人社”APP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根據提示填寫相應信息、上傳相關資料即可。
初次鑒定申請地為參保地的區縣勞鑒辦(一般設在區縣人力社保局)。
再次鑒定申請可就近通過參保地區縣勞鑒辦提交,也可直接向市勞鑒辦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市勞鑒辦受理服務窗口設在重慶市社會保險局社保服務中心。地址:重慶市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南區裙樓1樓9、10號門(重慶市渝北區春華大道99號)。

再次鑒定結論與初次鑒定結論相比,可能會出現:升級、降級、維持原級或不達級等情況,也可能作出延長停工留薪期或傷情未穩定、暫不評級等結論。
再次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結論做出1年后,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或社保經辦機構認為傷情發生變化的,可以向負責初次鑒定的區縣勞鑒辦申請復查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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