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積分落戶辦理流程
雄安積分落戶辦理流程

問:積分落戶的辦理流程如何?
新區積分落戶申報審核工作主要通過雄安新區積分落戶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進行。
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需經過用人單位確認隸屬關系,填報個人積分指標信息,提交落戶申請。用人單位應符合新區產業準入政策、在新區登記注冊且正常經營納稅。
新區各審核部門對申請人的資格條件和提交的積分指標信息進行聯合核查,不能通過系統直接審核比對的指標信息,申請人應按要求在系統內上傳佐證材料。
在審核結果查詢階段,申請人可查看本人各項積分指標審核結果,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系統上提出申訴,公共服務局會同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復核。該階段結束后,不再受理申請人針對本人積分指標的異議訴求。
在審核結果查詢結束后,申請人可登錄系統查看本人最終積分及排名。
新區公共服務局根據年度落戶計劃,按照申請人積分從高到低擬定年度積分落戶人員,落戶人員情況報新區管委會批準后在官方網站公示7日。
取得積分落戶資格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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