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政策
保定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政策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貸款額度:符合條件的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2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貸款額度可按照人均不超過22萬元,總額度不超過130萬元確定貸款規模。
貸款期限:個人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貼息標準: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擔,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
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
貼息標準:對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國家限制行業除外),可以申請最高300萬元貸款貼息。
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小微企業場地租金補貼
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初次創辦小微企業(不包括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并登記就業,且租用經營場地或店鋪的,自創業之日起3年內,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
租賃場地面積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實際租金低于上述標準的,據實補貼。
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
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入駐定點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的創業項目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場地租賃補貼每平方米每天最高不超過2元(不足2元的據實補貼),每個創業項目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物業費補貼每平方米每天最高不超過0.2元(不足0.2元的據實補貼),每個創業項目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3000元;水電費補貼每戶每天3元(不足的據實補貼)。對入駐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創業園中的科技型小微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場地租賃補貼100㎡(含)以內部分按100%補貼,100㎡以上200㎡(含)以內部分按50%補貼,超出200㎡以上部分不予補貼,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物業費補貼比例與場地租賃補貼比例相同,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1萬元;水電費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不足6000元的據實補貼)。各縣(市、區)對發展前景好、帶動就業5人以上(含5人)且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入駐企業和創業項目,可延長孵化期限1年。
創業培訓補貼
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含技師學院)畢業生,開展免費創業培訓,每人最高不超過1500元。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創業培訓補貼。
創業補貼
畢業學年及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取得營業執照、登記就業(畢業學年的高校畢業生除外)、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每個創業項目一次性補貼5000元。
初次創業社會保險補貼
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領取營業執照(包括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小微企業和在民政部門注冊的社會組織,除國家限定行業外)、登記就業、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且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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