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長春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
2020長春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

所需要件
1.加蓋單位公章的《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單位建戶登記表》
2.《組織機構代碼證》(五證合一后成立的單位提供《營業執照》)
3.單位平均工資核算表
4.加蓋單位公章的《住房公積金單位經辦人授權委托書》
5.加蓋單位公章的《個人基本資料登記批量》文檔(及電子版)
6.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受理網點
單位繳存公積金的分中心、分理處歸集窗口。
1. 單位經辦人在單位登記建戶20日內按月應繳存額將繳存款存入《建戶登記受理回單》指定的銀行賬戶內,備注填寫單位客戶號、繳存分中心名稱(如朝陽分中心)及匯繳月份
2.現金匯繳
單位經辦人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具有對公業務銀行網點,以繳存單位名義填寫現金交款憑證, 將匯繳金額存入中心指定的歸集賬戶內。單位經辦人持銀行回單到綜合柜員辦理繳存登記,綜合柜員給繳存單位出具繳存回單。
3.轉賬
(1)單位通過轉帳支票、電匯方式匯繳的,單位經辦人到銀行辦理匯款(轉賬)業務,轉入到中心指定的歸集賬戶,填寫匯款(轉帳)憑證時,在備注中注明繳存分中心名稱、單位賬號、匯繳月份等,三個工作日后到建戶機構,綜合柜員辦理繳存登記后,單位經辦人領取繳存回單。
(2)單位通過網上銀行將匯繳金額轉入中心指定的歸集賬戶內,在備注中注明繳存分中心名稱、單位賬號、匯繳月份等,三個工作日后到建戶機構,綜合柜員辦理繳存登記,單位經辦人領取繳存回單。
發表評論




暫時沒有評論,來搶沙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