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方子公司侵害劉翔肖像權案,法院判決:賠償劉翔6000元
新東方子公司侵害劉翔肖像權案,法院判決:賠償劉翔6000元

紅星資本局7月7日消息,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近日公布劉翔與北京新東方前途出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東方出國咨詢”)肖像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新東方出國咨詢被判向原告劉翔書面致歉,并賠償劉翔經濟損失6000元。

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截圖
對此,被告新東方出國咨詢辯稱,在獲知本案被控侵權事實后立即進行了刪除處理。主觀上并無侵權故意,且客觀上亦未給原告造成損失。原告主張的賠償金額過高,不予認可。
故法院做出判決,北京新東方前途出國咨詢有限公司向原告劉翔書面致歉,并賠償劉翔經濟損失6000元。
紅星資本局了解到,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新東方出國咨詢由新東方(09901.HK)全資持股。
截至紅星資本局發稿,新東方股價報17.82港元/股,下跌1.11%,總市值302.40億港元。

新東方股價走勢(日K線)
紅星新聞記者 俞瑤 謝雨桐 實習生 湯健
責編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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