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四上企業高管人員落戶政策及指南
武漢四上企業高管人員落戶政策及指南

辦理條件:
“四上企業”(武漢市政府相關部門近兩年連續確認的)的高管班子成員在武漢市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單位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保的,可以申請落戶。
注:“四上企業”在新城區申請落戶中心城區、開發區的,“四上企業”在開發區申請落戶中心城區的,需自有產權房屋;
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為10個工作日。
辦理材料:
1.《申報戶口登記表(人才落戶類)》 (必須)
2.擬落戶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必須)
3.擬落戶人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必須)
4.任職文件(必須)
5.繳納社保憑證(截止申辦落戶之日)(必須)
6.自有房屋權屬憑證或租賃房屋合同(有自有房屋的,在自有房屋所在地落戶;租賃房屋的,在單位集體戶或社區公共戶落戶)(必須)
7.有符合投靠條件的隨遷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查看
8.業務主體人照片(申請人本人持申報戶口登記表自拍照片)(必須)
辦理渠道:
可通過湖北公安政務服務平臺進行網上辦理(點此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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