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流產假多少天
江蘇流產假多少天

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22號)第十二條規定,流產、引產可以休假,休假天數規定:
1.懷孕不滿2個月流產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產假;
2.懷孕滿2個月不滿3個月流產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產假;
3.懷孕滿3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引產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產假;
4.懷孕滿7個月引產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產假。
拓展閱讀:產前檢查扣工資嗎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第三款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單位不應當以此為理由扣發工資。
發表評論




暫時沒有評論,來搶沙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