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一次性崗位補貼申請條件
青島一次性崗位補貼申請條件

注意:根據青島市人社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簡化流程優化服務加快落實就業創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相關事宜自2019年7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4月25日。
符合一次性創業補貼或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申領條件人員創辦的創業實體(不含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機構),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領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同一個創業實體或同一個創業者只能享受一次。
1、招用登記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技工院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創業實體在青島行政區域內下設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招用人員可合并計算。招用人員不含創業者本人。
2、申領補貼時,招用人員須勞動合同正常履行、社會保險正常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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