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的意見
佛山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的意見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的意見
為建立健全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深化改革,完善佛山市住房保障體系,推動實現住有宜居的住房發展目標,結合佛山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見: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屬性,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以需定建、適度保障”的原則,加快構建和完善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扎實推進住房保障工作,改善居住環境,提升居住品質,滿足不同群體多樣化的居住需求,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針對近年來佛山市人口持續凈流入,居住需求更加多元化,住房保障不夠充分、住房租賃結構不夠合理等問題,加快構建和完善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大力推進人才安居工程,積極滿足廣大市民對改善住房條件的新需求和人才強市戰略的新需要,讓住房制度改革成果惠及更多市民,推動住房事業高質量發展。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給,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人才住房等各類保障性住房,豐富住房保障形式,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相結合,持續提高住房保障水平,較好地解決本地區住房突出問題。
(一)“十四五”發展目標。
(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
(一)充分發揮規劃引領作用。
堅持統籌謀劃,科學編制發展規劃,明確住房保障發展總體思路,制定住房保障發展目標、空間布局、主要任務和年度計劃,合理構建新型住房保障體系。加大住房保障目標實施力度,建立規劃實施分級負責制,明確職責分工,嚴格落實責任,有序推進住房建設,不斷提高規劃的實施成效,促進住房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完善用地供應機制。
1、科學編制住房用地年度供應計劃。完善住房用地供應機制,適當提高居住用地在城市建設用地總量中的比例和開發強度。在土地利用計劃中要優先安排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指標,做到指標單列、應保盡保。
2、實行商品住房用地配建。加大各類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全市2022年至2025年每年新招拍掛出讓或城市更新的居住用地原則上應配建保障性住房總建筑面積不低于住宅總建筑面積的10%,重點布局在軌道交通沿線、中心城區、城市建設重點片區等區域,重點布局區域配建面積占比適當提高,對于村集體或城市更新已提供公益性用地的土地可免配建,配建規模等要求以土地招拍掛公告為準;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原則上無償移交給政府或由政府限價回購,相關要求以土地招拍掛公告、土地出讓合同等文件為準。
3、實施差別化配建標準。
4、落實配建審批機制。在土地出讓環節落實配建各類保障性住房的要求,按有關規定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各類保障性住房等公共設施配套要求(包括配建規模、標準、面積、戶型等)以及需移交政府管理的移交接收要求等提出具體意見,自然資源部門收集意見后,按“一事一議”方式報請同級人民政府審批。
(三)強化基本住房保障力度。
對于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通過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或住房保障租賃補貼方式,實現應保盡保。穩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加大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難群體的住房保障力度。通過新建、改建、租賃等方式增加供應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等不同類型的保障性住房。多渠道籌集住房保障資金,加大租賃補貼發放力度,滿足多層次住房需求。
1、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主要為城鎮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及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新市民,保障形式包括實物配租和貨幣補貼兩種。因需定建,加強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運營、管理和維護。住房保障穩步擴面,重點面向環衛、公交、輔警、物業服務(保安、保潔)以及養老服務人員等在一線公共服務的住房困難新市民家庭。優化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機制,建立健全保障資格認定規則,充分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先進技術提高核查效率和精準度。
2、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緩解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以小戶型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由政府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采取新建、改建、改造、自持商品房納管、資金補貼以及將閑置住房盤活等多種方式,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重點布局在產業園區及周邊、軌道交通站點附近和城市建設重點片區等區域,促進職住平衡。
3、穩步加大共有產權住房供給。共有產權住房主要滿足本市無房家庭的住房剛需,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實行政府與承購人按份共有產權,并限定處分權利。加大共有產權住房用地供應,通過配建或集中興建等方式籌集房源,穩步加大共有產權住房供給。探索打通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轉換通道。
(四)培育發展健康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
1、培育市場供應主體。加強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發展長租房市場,鼓勵房屋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等開展長租房業務,支持各類中小型住房租賃專營機構向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方向發展,培育和發展壯大住房租賃市場供應主體。發揮國有住房租賃企業引領作用,支持相關國有企業轉型為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探索采取購買服務等模式,將公共租賃住房、人才住房等政府或國有企業房源,委托給國有住房租賃企業運營管理。
2、發展品質化租賃住房。支持通過利用適量國有土地配建、盤活存量用地和存量住房資源、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等方式建設品質化租賃住房,重點支持將非居住存量閑置房屋改建為品質化保障性租賃住房。探索租賃住房發展+房地產開發+運營+管理新模式。加大經濟適用、品質優良、綠色環保的優質租賃住房供應,不斷滿足居民對更高居住品質的要求,提升城市宜居水平。
3、規范租賃住房秩序。完善住房租賃市場監管制度,規范市場行為,維護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落實住房租賃企業開業報告制度,逐步完善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行業監管機制,制定住房租賃信息發布標準,確保信息真實準確,規范住房租賃交易流程,促進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等市場主體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公平交易。
4、保障租賃雙方合法權益。加大住房租賃市場監管力度,推廣使用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引導規范租賃履約行為,減少合同糾紛隱患。加快建立健全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推進住房租賃合同網上備案工作,完善住房租賃市場監管制度,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加大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承租人按有關規定享受義務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促進“租購同權”。
(五)大力推進人才安居工程。
圍繞構建人才近悅遠來政策體系重點工作,實施暖心安居工程,建立健全人才安居政策,推動人才住房建設,構建以貨幣、實物配置相結合的人才安居體系,完善“租、售、補”相結合的人才安居機制,滿足不同層次的人才安居需求。市級層面制定人才安居辦法,明確人才住房供應對象和保障標準、建設主體和籌集渠道、配租配售條件和管理原則等內容,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優化人才安居環境。各區可結合本區實際,制定人才安居細則,完善本區人才住房安居制度。
(六)落實優惠政策支持。
按規定落實對各類保障性住房的土地、金融、稅收等優惠政策。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項目認定書后,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積極推進住房保障金融創新,發揮住房公積金作用,為市民租、購住房提供長期穩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鼓勵國有銀行、商業銀行加大對住房租賃專營機構業務貸款、購買共有產權住房貸款的支持力度。
(七)提升居住品質。
1、推廣精細化與綠色智能的建造設計。立足新時代青年租客的消費品位,發展集約精致裝修設計的小戶型租賃住房。推動智慧化租賃服務管理,為住戶提供智能化居住體驗。提升租賃住房能效水平和產業化水平,在建設和裝修環節,鼓勵使用裝配式建筑和標準化部件,推廣應用綠色環保材料,政府直接投資或予以支持的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人才住房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規范。
2、打造宜居宜業的居住環境。堅持新建住房與市政公用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各區人民政府切實履行配套設施建設的屬地責任,推動建設住房質量更加優良、交通出行更加便捷、教育醫療更加完善、文化體育設施更加完備、人居環境更加舒適的宜居宜業新社區。
3、提高服務管理水平。構建以社區為單元的服務體系和消費體系,探索制定宜居社區評價規范及評價標準,優化和完善物業服務內容,形成政府治理、專業服務和社區自治良性互動格局。加快完善物業管理法規政策體系,維護業主和租戶合法權益,切實做到同一住宅小區居民共享公共服務配套設施,促進鄰里和諧。全面推進綠色物業和智慧社區建設,打造和諧、美麗、宜居的幸福家園。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佛山市住房保障工作聯席會議作用,統籌協調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住房制度改革重大政策措施,加大對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監督力度。各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區級統籌協調推進工作機制,明確任務分工,確保完善住房保障體系以及人才安居工作穩步推進。
(二)完善制度建設。加快建立健全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人才住房等各類住房政策體系,完善各類住房管理制度和配套細則,為佛山市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推動實現住有宜居,提供堅實的政策支撐和制度保障。
(三)強化資金保障。加大財政投入,積極爭取中央、省級專項補助資金,各級人民政府通過財政年度預算安排、提取土地出讓凈收益、利用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吸引社會捐贈等方式籌集住房保障資金,提高資金支持和保障力度。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人才住房的建設籌集和運營管理。
(四)嚴格監督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評價體系,將完善住房保障體系以及人才安居等相關工作納入各區人民政府績效考核內容。明確工作責任,健全工作機制,定期開展跟蹤評估,對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并限期整改,加強對履職情況的指導、檢查和督辦。
(五)加強宣傳引導。大力開展政策宣傳,做好政策解讀,及時解疑釋惑,提高政策透明度,增進公眾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理解與支持,積極引導社會輿論,營造良好環境,推動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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