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為什么要開展電動三四輪綜合整治?
洛陽為什么要開展電動三四輪綜合整治?

我市電動三、四輪車近些年無序增長,無號牌上路行駛,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薄弱,給我市的交通安全帶來了嚴重隱患。據統計,我市2021年涉及電動二、三、四輪交通事故總量為2447起,占全市事故總量的44.11%,死亡82人,占比27.61%,開展電動三四輪綜合整治勢在必行。
問:未取得駕駛證上路和未懸掛號牌上路如何處罰?違反禁限行規定如何處罰?
答:對于未取得駕駛證上路行駛的,處以200-2000元罰款,并處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對于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路行駛的,處以200元罰款,記9分,并扣留機動車;對于在禁限行區域內行駛的,處以100元罰款,記1分。
洛陽市電動三四輪綜合整治臨時咨詢電話:0379—63629657(工作時間)
洛陽電動(燃油)三輪車低速電動四輪車禁限行規定
關于在全市開展電動(燃油)三輪車、低速電動四輪車綜合整治通告
政策解讀+常見問題解答
電動三四輪車報廢、置換
問題解答
淘汰、報廢流程(附具備資質回收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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