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電動三輪車違規上路怎么處罰?
洛陽電動三輪車違規上路怎么處罰?

4月1日至4月30日,交警部門對違法進入禁行路段、區域的電動(燃油)三輪車、低速電動四輪車實施執法過渡期管理,以宣傳教育、勸導、糾正、協助執勤、學習相關法律法規為主,原則上不予以處罰。
過渡期后,交警部門將依法對違法上路行駛的車輛予以處罰:對于未取得駕駛證上路行駛的,處以200至2000元罰款,并處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對于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路行駛的,處以200元罰款,記9分,并扣留機動車;對于在禁限行區域內行駛的,處以100元罰款,記1分。
洛陽電動(燃油)三輪車低速電動四輪車禁限行規定
關于在全市開展電動(燃油)三輪車、低速電動四輪車綜合整治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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