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學生就業見習申請指南
成都大學生就業見習申請指南

(一)申請條件
1.16—24歲失業青年;
2. 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異地戶籍畢業生)或畢業年度內在蓉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
3.品行良好,遵紀守法,能夠履行見習崗位職責和見習基地的各項規章制度;
4.身體健康,能夠完成見習崗位工作任務。
(二)申請程序
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持申報材料向見習基地所在地區(市)縣人才中心或直接向見習基地提出申請(直接向見習基地提出的申請,由見習基地向所在地人才中心移交申報材料)。
(三)申報材料
1.畢業年度在校生提供:學生證、身份證、成都市高校畢業生(青年)就業見習申請表
2.離校2年內畢業生提供:就業創業證、畢業證、身份證、成都市高校畢業生(青年)就業見習申請表;
3.16—24歲失業青年提供:就業創業證、身份證、成都市高校畢業生(青年)就業見習申請表。
(四)簽訂協議
見習人員和見習基地達成見習意向后,由見習基地、見習人員和人才中心三方共同簽訂《成都市高校畢業生(青年)就業見習協議書》(附件5)。見習期間,見習人員和見習基地應遵循自愿、公平、互利、安全的原則,按照協議約定,認真履行職責,配合完成任務,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見習協議。見習協議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由各區(市)縣人才中心將參加見習人員基本信息錄入“四維系統”,進行統一管理。
見習期限為3-12個月。見習期滿后,見習基地應對見習人員考核并填寫《成都市高校畢業生(青年)就業見習考核評價意見書見習人員被見習基地聘用的,應及時為見習人員辦理就業手續。如見習協議提前解除,見習基地應于3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人才中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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