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山積分入學辦理流程
2022年中山積分入學辦理流程

達到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流動人員,可為其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子女申請義務教育階段積分入學排名(只限于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新生入學),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一)市政府根據各鎮區教育資源分布情況和外來常住人口規模,每年提供一定數量的公辦學位(或政府購買民辦學位,下稱“積分入學指標數”),用于安排積分入學。市教育和體育局應在每年初擬定當年積分入學指標數報市政府批準,于積分入學申請結束前向社會公布。
(二)需要為子女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待遇的流動人員,可自開始受理日起至4月15日前持身份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向其工作地或本人(配偶)產權房所在鎮區積分入學受理窗口提出申請。
(三)各鎮區積分入學受理窗口于5月底前分鎮區按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并將排名結果報市教育和體育局,由市教育和體育局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由市教育和體育局將積分排名在積分入學指標數內的最終結果在中山市教育信息港網站公告。各鎮區根據公布的積分入學指標數和排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不服從安排者,原則上視為放棄學位,鎮區可不再重新安排。一經發現流動人員子女曾入讀小學的取消其積分入學就讀小學一年級資格;曾入讀初中的取消其積分入學就讀初中一年級資格。
(四)流動人員為其子女申請積分入學的,只取夫妻一方的積分排名。如果流動兒童父母雙亡或其他原因造成父母喪失監護權的,流動兒童可通過其他合法監護人的名義申請積分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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