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應急車道什么情況可以使用 應急車道什么情況下可以用(高速公路的應急車道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使用)
高速應急車道什么情況可以使用 應急車道什么情況下可以用(高速公路的應急車道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使用)
高速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應急車道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城市環線兩側施劃,專門供工程救險救援,醫療救護或民警執行緊急公務等處理應急事務車輛使用的車道,是“生命通道”,任何社會車輛禁止駛入或者以各種理由在車道內停留。
但并不是真正不能使用,當你遇到嚴重的事故或者其他緊急情況時,也還是可以使用的。
那么,在怎樣的情況下普通車輛可以使用應急車道呢?我們需要注意哪些事情呢?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非緊急情況不得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所謂緊急情況有兩種:
一是: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確需停車等待救援時,可以在應急車道內臨時停放;
二是: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使用。
提醒各位司機朋友,高速公路行車千萬不要占用應急車道,如果您的車輛在高速上發生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無法行駛,可以暫時停在應急車道,并在車后150米處放置危險警示牌,并打開雙閃燈等待救援。
部分司機朋友自認為的緊急情況例如“困了在應急車道臨時休息”、“換駕駛員”、“迷路了設導航查地圖”、“打電話”、“為小孩換尿布”、甚至“方便”等等都是緊急情況,此時在應急車道停車都是違法的。
根據法律規定: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上行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處以駕駛證記6分,罰款200元處罰。
根據法律規定: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處以駕駛證記6分,罰款200元處罰。
如果發生了緊急情況需要在高速公路上臨時停車,一定要確保車輛必須停在應急車道白線內,并且車輛最好盡可能的靠近高速護欄、遠離行車道。同時開啟雙閃燈,并在車輛后方150米處放置三角警示牌,能見度低或者夜晚還需要將放置三角警示牌的距離適當提升至200米以上。
停車后車內乘客禁止繼續待在車內,應該下車轉移到護欄之外的安全區域內。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選擇應急車道停靠時,應盡量避免在轉彎路段。
夜間、雨、霧等天氣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尾燈和后霧燈;其他人員一定要撤到安全應急車道區域內,并及時撥打高速公路報警電話12122,請求援助。
特別注意一是遇有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時,禁止在緊急停車帶內停靠、排隊;二是在高速公路越江橋梁上禁止檢修車輛。
駕駛人車輛發生故障需停車排除時,未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將故障車輛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的;車輛發生故障或者事故后難以移動時,未按規定使用燈光并設置警告標志的,依法對駕駛人處以駕駛證記3分二百元罰款。
最后,高速交警三支隊二大隊的警察蜀黍們提醒司機朋友們開車無小事,請安全駕駛,文明行車,祝大家出 行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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