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平公租房補貼申請指南(條件+標準+流程)
臨平公租房補貼申請指南(條件+標準+流程)

申請人中應有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主申請人,共同居住的其他家庭成員(主要包括主申請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作為共同申請人。
申請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創業人員公共租賃住房補貼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主申請人具有臨平區常住戶籍,或持有臨平區公安機關簽注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
2.主申請人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或高級職業資格證書且持證滿2年;或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畢業未滿7年(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不受畢業年限限制);
3.主申請人在區內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且在我區連續繳納6個月(含)以上的社會保險或公積金;或持有區內營業執照和1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4.申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區上年度城鎮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請人具有副高級(含)以上職稱或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其申報的經濟收入不作為審核條件);
5.申請家庭名下無生活用機動車輛,或僅有1輛生活用機動車輛且機動車輛價格低于當地同期15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6.申請家庭在市區、蕭山區、余杭區及臨平區無房且5年內無轉讓住房記錄;
7.申請家庭未享受過相關住房保障等優惠政策。
1.單人戶享受面積標準為36平方米;
2.兩人戶享受面積標準為45平方米;
3.三人及以上戶享受面積標準為60平方米。
主申請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作為保障對象的,也應具有臨平區常住戶籍,或持有臨平區公安機關簽注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
申請家庭須提供區內的房屋租賃備案證,實際租賃房源的租金高于公共租賃住房補貼金額的,差額部分不予補差;實際租賃房源的租金低于公共租賃住房補貼金額的,按實際租賃房源租金為準。
1.申請家庭擁有的私有房產
2.申請家庭承租的各類公房
3.申請家庭有農村批地建房
4.申請家庭已拆遷(含貨幣安置)的或享受多高層公寓安置的
以上各項中所涉房產因買賣、贈與、離婚析產等原因已轉讓5年以上的,不納入房產核查范圍。房產核查以《房屋所有權證》中注明的房屋所有權人、《租賃證》中注明的承租人或《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確定的安置對象為準。
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創業人員公共租賃住房補貼申請實行線上受理,系統自動識別相關數據,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由系統發放補貼。系統出現異議處理的,根據異議內容,由區住建、人社、民政、公積金等部門根據職能分工進行人工審核。
申請人本人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或浙里辦APP —切換至臨平區 —搜索“公租房承租資格確認”(或“公租房租賃補貼資格確認”、“公租房一件事聯辦”) —進入“在線辦理”模塊,根據要求填報個人信息進行申請。
1.申請家庭在杭州市范圍內享受的以下政策應納入住房保障優惠政策核定范圍:高層次人才購(租)房補貼、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公共租賃住房政策、藍領公寓等以及其他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住房優惠政策待遇。
2.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創業人員享受公租房貨幣補貼以3年為一個保障周期,累計享受不超過6年,3年期滿后,申請人須重新提交相關申請資料。區住建局應對保障家庭資格情況進行審核,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應停止對其發放貨幣補貼,違規領取的補貼應退回。
發表評論




暫時沒有評論,來搶沙發吧~